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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0/16截止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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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申請業已開始受理,至十月十六日止(以郵戳為憑),申請書表可逕向金門縣政府、勞動部金門就業中心、勞保局金門辦事處索取,或自行上勞動部網站或全民勞教e網下載其受理方式一律採郵遞方式申請,由失業勞工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函寄「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通訊地址:1044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1-1號11樓),逾期不受理。
縣府表示,勞動部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辦理失業勞工子女109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依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凡自91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9年十月十六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即109年九月十六日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且申請人及其配偶10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者(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提供最近年度資料為準)。另申請人需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09年十月十六日止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且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可於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今(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補助金額為: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四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六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一萬三千六百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二萬四千元。另若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者條件或子女就讀大專院校有二人以上,且均符合其申請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百分之二十(同時符合者,以加給百分之二十為限)。其他規定請詳閱實施計畫,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或勞動部金門就業中心,電話:082-3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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