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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路口安全大執法一個月 總計取締168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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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及各分局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也針對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先行及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等加強宣導、取締。   (縣警局交通隊提供)

縣警局及各分局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也針對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先行及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等加強宣導、取締。   (縣警局交通隊提供)

 縣警局及各分局於上(9)月1日起進行為期1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依據警局統計,共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10件,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1件,闖紅燈及紅燈右轉148件,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9件,總計168件。其中又以闖紅燈及紅燈右轉件數占取締項目的88%為最多,警方除了加強宣導,並將持續在各重要路口執法,以維護縣民的交通安全。
 縣警局及各分局自上(9)月1日起執行為期1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易發生交通事故路口加強執法取締,包括:汽機車闖紅燈、紅燈右轉、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先行及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都是違規取締項目。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經統計9月1日至9月30日全國各地警察機關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共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4,574件,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5,780件,闖紅燈及紅燈右轉152,761件,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16,435件,總計179,550件。
 而本縣執行本項專案,共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10件,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1件,闖紅燈及紅燈右轉148件,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9件,總計168件。其中以闖紅燈及紅燈右轉件數占取締項目的88%,顯見地區部分駕駛人仍有不遵守交通號誌行駛的情形。
 交通隊表示,行人屬於交通弱勢族群,在行人穿越道要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是法令規定,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如致人受傷或死亡,應負刑事責任時,要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也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縣警局局長蔡祥春表示,取締交通違規並非目的,而是要駕駛人養成禮讓的駕駛習慣,行經路口要停讓行人,且保持3公尺以上的距離。此外,行人穿越馬路時,也不要低頭滑手機,應注意往來的車輛且快速通行。雖然本次專案執法期間已經結束,但警方仍賡續於本縣各重要路口執法,以維護縣民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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