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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堡被拆案 縣府將訂工程涉及軍事史蹟處理原則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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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博園區計畫道路暨公共設施工程變更設計後圖說─新增軍事核心保留區。(縣府提供) 產博園區計畫道路暨公共設施工程變更設計後圖說─新增軍事核心保留區。(縣府提供)

有關「金門產遊博覽園區計畫道路暨公共設施工程」案,工區內軍事遺址—「親愛堡」被承商拆除一事,金門縣政府昨天發專稿說明,縣府首先強調縣長楊鎮浯對於縣內軍事遺跡保存的重視,於發現案內工區中有軍事遺址後,楊縣長即指示,辦理文資價值審查評估。之後評估會議決議工區內軍事遺址分為「核心保留區」與「非核心保留區」,並將進行不同強度的保存作法。
縣府說明「非核心保留區」內的親愛堡及決心堡,經多次實勘後,因考量堡體結構龜裂情形、碉堡結構是否可承受移動存在著相當大之風險、以及原地或異地保留所需經費與工法困難度高等綜合因素,後與戰地史蹟學會討論後,決議:「就無法保留之碉堡及軍事設施可以其他方式重建其精神及元素」。
縣府指出,但之前有朝拆除、異地重建復刻之不同建議,相關單位允宜落實橫向聯繫,於作業前再次邀相關單位辦理會勘,確認後續應行辦理之相關細節,確有疏失,縣府表示遺憾與歉意,將懲處相關人員,更強調後續將訂定「金門縣政府暨所屬公共工程涉及軍事史蹟處理原則」,設置審議機制,避免後續憾事再次發生。
縣府說,「金門產遊博覽園區計畫道路暨公共設施工程」案,係為解決地區特色產業業者長年陳情反映,受限於產業用地不足,無法取得合法用地作生產事業,致未能完整取得合法之工廠登記證,生產規模難以拓展並限縮產品銷售通路等問題。
縣府表示,縣府自101年奉准有償撥用本縣金寧鄉中山林段99地號國有土地,並於102年起依離島建設條例之規定向行政院遞件申請離島重大投資計畫,經多年爭取,行政院於106年3月23日核定該案為離島重大投資計畫,並於107年8月7日委託規劃設計、109年9月1日動工。園區面積共計11.92公頃,目前工程進度為18.48%。未來園區將輔導30家金門特色產業的業者進駐空間,並透過合法用地取得輔導本地特色產業取得完整合法工廠登記,使在地產業升級並可有效推展金門特色產品之消費形象。
縣府強調,該工程於設計規劃階段發現工區內有軍事設施,即非常重視,楊鎮浯縣長隨即指示,由文化局邀集價值評估委員及相關單位進行實勘。108年12月23日評估會議決議採「分區」處理:
(一)、中山室一區為「核心保留區」,共0.88公頃,採用適宜列管措施,妥為維管。
(二)、「非核心保留區」之親愛堡及決心堡,則建議採規劃原地保留或依現地形貌移地保留措施。
縣府表示,後因考量親愛堡及決心堡因年代久遠,堡體結構已有龜裂情形,碉堡結構是否可承受移動,存在著相當大之風險,加上原地或異地保留所需經費與工法困難度高等種種因素,經於本(109)年2月10日再與戰地史蹟學會討論後,決議「就無法保留之碉堡及軍事設施可以其他方式重建其精神及元素」之原則進行修正調整。另核心保留區則依文資委員建議不予開發,原貌保留,並針對局部高差部分以擋土牆或緩坡方式保護。
縣府進一步說明,儘管因考量兩堡堡體實況、保存成本及施作困難度等因素,但究應拆除、異地重建或復刻的方式予以續行,各方有不同建議,然縣府同仁、監造單位及承商,未落實相關單位間之橫向聯繫,做好重要施工停留點確認後再予施作,確有疏失,將依相關規定懲處。
縣府表示,目前兩堡已先行標示警示範圍停工,將再邀集戰地史蹟學會、文化局等相關單位辦理現地會勘,共同研商是否依先前討論,朝向將兩碉堡正面圖樣、文字復刻於擋土牆並加碑文說明其歷史。
縣府也說明,楊鎮浯縣長多次於主管會報、縣務會議等公開場合指示,金門戰地軍事史蹟眾多,應以視金門全島為一「軍事主題園區」為上位整合計畫,透過公民對話模式,進行「型態分類、價值分級」管理,針對不同等級的史蹟做「保存」、「轉譯」、「創新」等模式治理,以發揮戰地文化景觀的特色,同時也能避免陷入「保存VS發展」的對立。而縣府刻正進行的「金門戰地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與發展綱要計畫先期規劃委託專業服務」案,就是朝這個方向在努力。
縣府表示楊縣長多次強調要建立民眾對政府的信心,過程十分不易;然此次事件所造成的憾事,已影響民眾對於本府公共工程施作品質之信任。他已指示,應立即訂定「金門縣政府暨所屬公共工程涉及軍事史蹟處理原則」,同時組成審查小組審議,對於工程案規劃、設計、施工階段,就涉及基地範圍內之戰役史蹟構體,訂定處理原則,個案應提經小組審議達成共識後再予執行,共維戰地史蹟之價值,避免後續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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