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辦調解研習會 研習新知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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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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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與法務部共同辦理「109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民政處長蔡西湖到場感謝調解委員和相關人員所做貢獻。(民政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與法務部於昨(三)日共同辦理「109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提升金門縣調解人員法律素養與調解技巧及研習調解新知。縣府表示透過這次的調解業務研習會,調解委員可以將自己寶貴的經驗提出分享及探討,達到彼此意見交流,增加調解成功率,使民眾可以透過聲請調解解決,達到息爭止訟之目的,也讓司法資源可以獲得有效的運用。
今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是昨天假金湖鎮公所舉行,參訓對象包括:各鄉鎮調解委員會主席、委員、鄉鎮公所民政課長及調解委員會秘書,以及縣府等辦理調解業務相關人員計80多人。縣府民政處處長蔡西湖特別到場向參訓調解委員和相關人員致意,感謝他們長期為疏減訟源所做貢獻,透過研習會勉勵大家能學以致用,適時運用於日常調解業務中。
此次研習特別敦聘金門縣地政局許琇嵐講授「共有物分割實務」,藉由課程講解、實例分析,讓與會人員可以對物權爭議及不動產分割調處有更深的認識,進而強化調解功能,提升調解效益。
縣府指出,調解制度為民眾除上法院外另一排解糾紛管道,目前本縣各鄉鎮公所(除烏坵鄉公所因人數過少未設置)皆設有調解委員會,於受理民眾申請案件或由地檢署轉介案件後,安排日程由調解委員以集體或獨任方式進行調解。過程全部免費,案件經調解成立送地方法院核定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非常值得大家多加善用此一制度,以疏減訟源、弘揚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