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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查報旱害 農委會公告金門為農災現金救助地區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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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金門縣總降雨量迄今僅有450.5公厘,連續乾旱對於地區農業造成嚴重災情,縣府一直密切關注,縣長楊鎮浯也相當重視此次旱害,特別指示建設處應加緊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經縣府責成各鄉鎮公所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啟動農情查報,11月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及桃園改良場派員進行初勘,針對金門9-10月乾旱造成高粱損害案,昨日正式公告金門縣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縣府建設處長文水成說明,為加速金門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事宜,在農委會公告金門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後,請損害率達20%以上之受災農民,自11月17日起10日內(11月17日起至11月26日)向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後續可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訂之雜糧救助額度,申請每公頃1萬6,000元救助金。
申請時,請農民攜帶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土地委託經營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合法經營證明文件,以及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和印章,各鄉鎮公所受理申請後將派員現地實勘,後續經中央派員抽查後,將逕行撥付符合救助條件者。
另如實際耕作者因土地所有權人不在籍無法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文件,經縣府向農委會爭取,可藉由本縣農業試驗所審認之高粱、小麥契作文件作為依據,用於替代租賃文件,惟須加註「僅限供申請本次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為紓解旱害對於本縣農民造成的影響,除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外,縣長也特別指示建設處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並且要符合便民及從寬認定原則。經縣府與縣農會、農試所及各產銷班討論,除已核定放寬高粱前作認定得以種植小麥外,另研擬每公頃補助100公斤小麥種子、調整高粱種植期程等方案,以減少農民損失風險。
而為加強金門農地蓄水空間,目前也專案提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爭取農塘浚深費用約7,300萬元,預估可增加19萬立方公尺蓄水量,相關經費如有不足將辦理追加預算或動用預備金、災害準備金等手段來支應農塘挖浚工程所需經費,以減緩未來極端氣候對於本縣農作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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