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槍可申請報備 12/11截止繳銷登記
縣警局提醒已持有「操作槍」者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於截止期限向戶籍所在地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縣警局提供)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將易改造成非制式槍枝的「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並提高非制式槍枝刑度,金門縣警察局呼籲已持有者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於截止期限本(12)月11日屆滿前攜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以免逾期觸法受罰。
縣警局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修正案,已明確將類似真槍極易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槍枝納管,即是將易改造成非制式槍枝的「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並提高非制式槍枝刑度,讓不法之徒難以規避法律處罰。
縣警察局表示,有關修法後之「模擬槍」定義,已將撞針洞未貫通,滑套(槍機)內不具撞針及刻意規避模擬槍應具備「打擊底火」要件的「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已持有者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儘速於截止期限12月11日期限屆滿前攜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以免逾期觸法受罰,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
縣警局表示,民眾如對「操作槍」有任何疑問,可洽詢警察局保安科或刑事警察大隊,不要輕忽觸法,同時為根絕違法改造槍枝來源,縣警局會持續強力取締擁有非法槍枝、刀械的組織幫派或不法之徒,以維護社會治安並確保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