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教師教學卓越獎暨校長領導卓越獎初選開跑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748
字型大小:

由教育部指導,金門縣政府主辦的金門縣「一一○年度教師教學卓越獎」暨「一一○年度校長領導卓越獎」初選作業實施計畫業已開跑,其中教師教學卓越獎報名與資料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明年三月十二日止、校長領導卓越獎自即日起至明年四月七日止,請於截止日下班前寄(送)達各項參賽資料,國中、小組送教育處學管科;幼兒園組送特幼科彙辦(郵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受理後不得更換。
金門縣「一一○年度教師教學卓越獎」遴選是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目的在獎勵致力教材教法及教具之研究、改進或創新、發明,活化班級經營及輔導學生適性發展並針對教育政策研擬教學方案及計畫表現卓越之教學團隊。至於「一一○年度校長領導卓越獎」辦理目的在表彰校長對於教育的貢獻之外,更激勵其他校長能以這些優質校長為標竿,起而效尤、共同努力,以形塑學校教育的優質文化。
在教師教學卓越獎初選作業分為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遴選條件需符合本年度教育部重要教育政策推行方向,並具下列各款條件之一:(一)、致力教材教法及教具之研究、改進或創新、發明,經採行確具成效者。(二)、把握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者。(三)、依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表現卓越之教學團隊。
評選方式分為初選及複選,各組推薦一團隊參加教育部複選。其審查指標:(一)、教學理念與發展過程:40%。(二)、教學創新與學習表現:60%。金門縣將推薦教育部教學團隊數如下:(一)、幼稚園組推薦一個團隊。(二)、國小組推薦一個團隊。(三)、國中組推薦一個團隊。
經教育部複選獲獎之教學團隊:A、金質獎團隊給予新台幣六十萬元,獎座一座,每人獎狀一張,一人記大功一次,至多二人記功二次,其餘成員記功一次,並由教育部公開表揚。B、銀質獎團隊給予新台幣三十萬元,獎座一座,每人獎狀一張,一人記功二次,至多二人記功一次,其餘成員嘉獎二次,並由教育部公開表揚。C、參加複選未獲前項獎勵之團隊,經評選小組核定後發給佳作獎狀及獎金新臺幣三萬元,一人記功一次,其餘成員嘉獎二次。
另經縣府初選審核每組推薦一團隊參加教育部複選之教學團隊,每團隊給予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獲圈選為地方教學卓越獎優勝團隊給予獎金五千元。得獎金額得從事教學考察、教學研究或協助弱勢學生之公益用途;教學團隊頒給獎狀各一紙。獲選教學團隊之教師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給予嘉獎一次,至於參與推動工作有功人員酌予敘獎。
至於金門縣辦理「110度校長領導卓越獎」初選作業實施計畫參加對象為金門縣各國民中、小學之校長,分國小、國中兩組,遴選條件為最近四年校長職務考核均應列甲等,且最近十年未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並應符合下列受獎條件之一:(一)、具卓越的校務領導能力,能實現學校發展目標者。(二)、依教育政策擬訂辦學方案,具有具體成效者。參選校長應能營造和諧的學校氣氛及成員合作奉獻的學校文化。
它的評選方式採初選及複選,推薦名額各組推薦校長一名參加教育部複選。審查指標:(一)、教育理念與經營策略:40%。(二)、辦學績效:60%。金門縣推薦教育部複選名額如下:(一)國小組:一名。(二)國中組:一名。其獎勵內容:(一)、經教育部複選核定獲頒校長領導卓越獎之校長,由教育部公開表揚,頒給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提供獲獎校長從事辦學考察、研究發展補助金或協助弱勢學生公益用途或其他學校事務之用途。(二)、參與推動工作有功人員酌予敘獎。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