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難珍稀猛禽紅隼傷癒後順利野放
經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進行照護,已於近期順利野放。(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提供)
落難的紅隼為雌性成鳥,初步檢傷體態瘦弱,現已恢復正常體態。(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提供)
紅隼,是金門相當常見的度冬猛禽,棲息於開闊地、疏林地、農地等,覓食時常定點振翅飛行(懸停)的方式狩獵,以小型齧齒類、小型鳥類及蟲類為食。去年十二月初,烈嶼鄉有民眾發現猛禽中網,隨即將其拾獲回家中雞舍照養,因紅隼期間完全沒有進食,於十二月中才透過友人轉交烈嶼鄉公所潘姓獸醫師,後續隨即轉送至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進行照護,並在復健後,經評估達野放標準,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已於近日順利野放於夏興附近空曠地。
這隻落難的紅隼,經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獸醫師王鈺明初步檢傷,個體為一雌性紅隼成鳥,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紅隼Falco tinnunculus身長33-39cm翼展:68-76cm,是金門相當常見的度冬猛禽,棲息於開闊地、疏林地、農地等,覓食時常定點振翅飛行(懸停)的方式狩獵,以小型齧齒類、小型鳥類及蟲類為食。
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表示,送到協會的紅隼雖沒有明顯外傷,但體態明顯瘦弱,體重僅156公克,治療後隔日開始能自行進食,照養數周後體態逐漸恢復正常,體重增加至217克。
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表示,秋冬季節正是猛禽南遷的旺季,也是金門地區的賞鳥最佳時節,如果發現受傷鳥類,應立即撥打1999通報縣府派員處理。如要先行安置,應以毛巾包覆或配戴手套,將鳥類先行安置於戳洞的紙箱中,避免放於格狀的鳥籠中,以免鳥類羽毛損傷。
另鳥類安置好後,要避免自行餵食,因不適當的食物可能會造成動物死亡,且動物狀況不佳時也不建議立即餵食,應待專業人員到場進行醫療救援處置。
縣府建設處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若有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等行為,依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如拾獲保育類動物,勿自行飼養,應就近連絡金門縣政府或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以協助專業救傷安置,避免因不當收治,造成傷害或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