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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縣政會議 討論多項施政進度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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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縣長黃怡凱昨偕秘書長陳朝金主持金門縣政府110年第1次主管會報暨縣政會議。(翁維智攝)

副縣長黃怡凱昨偕秘書長陳朝金主持金門縣政府110年第1次主管會報暨縣政會議。(翁維智攝)

副縣長黃怡凱昨偕秘書長陳朝金主持金門縣政府110年第1次主管會報暨縣政會議。(翁維智攝)

副縣長黃怡凱昨偕秘書長陳朝金主持金門縣政府110年第1次主管會報暨縣政會議。(翁維智攝)

金門縣政府110年第1次主管會報暨縣政會議昨日上午9時起在縣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副縣長黃怡凱主持,縣府秘書長陳朝金、參議及各局處一級主管或副主管出席與會。會中除審議通過縣警局「110勤務指管系統e化建置設備汰換案」墊付案,也針對上次會議10項主席指裁示事項進行討論,同時就各單位業務事項展開橫向溝通協調。
縣警局說明,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該局110年「110勤務指管系統e化建置設備汰換案」,總經費新臺幣85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765萬元,地方配合款85萬元,全案昨經決議通過後,將函請金門縣議會審議。
而有關山外溪整治案執行進度,工務處指出,本案為金湖地區重大亮點計畫,其中針對畜牧業遷移部分,目前以畜牧業者承租國有地方式遷移原牧場,預計110年2月底完成畜牧業遷移。
另有關山外溪水環境改善計畫,工務處說明,原列埤塘浚深工程、山外溪上游區排疏浚及攔蓄工程、山外溪零星污水截流改善工程、山外溪溪床整治工程等工作項目整併為金門縣山外溪水環境改善計畫辦理規劃設計。本案業經環保署同意補助,因考量期程,將計畫分成二期,第一期以污染削減工程為主。第一期工程因部分內容尚需修改,已請廠商於去年底完成修正,俟修正完妥後簽辦招標作業。
至於針對本案閒置空間綠美化工程部分,建設處表示,經與金湖鎮公所接洽,目前尚在土地取得同意之程序,最快於110年可由林務所進行植栽綠美化相關作業。
林務所也說明,為配合山外溪周邊整體環境景觀營造工作,該所除參考「悠遊山外戲白龍:山外溪城鎮水岸地景再生設計」案基礎資料,著手進行植栽採購及種植規畫等前置作業外,另亦針對休憩功能進行局部性「網美」打卡點進行設置,藉由裝置藝術品的導入,減少後續管理及養護成本並提升具體觀光宣導效益。
另在都市整體景觀遊憩工程部分,建設處指出,為達計畫完整周延並讓鄉親有感,本案目前擬以新巿里溪段為規劃重點,重塑溪岸空間,延伸上下游地景風貌,啟動委託整體規劃包裝招標案並以新巿里溪段作為亮點計畫,配合內政部營建署110年度「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提報競爭型計畫,爭取中央經費補助款。
對此,秘書長陳朝金於去年10月曾專程拜會營建署,確定提案爭取「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提案)」中央補助經費,目標2,400萬,承辦單位並於去年11月間協同景觀總顧問赴營建署參加第一次提案工作坊。依營建署作業規定,計畫提案設計內容均需中央委員審定後發包執行,後續將依該署正式函示各階段作業期程配合辦理。
此外,有關加強年節及觀光活動宣傳行銷這一塊,觀光處除了以既有觀光活動,強化新亮點,也增加「2020白色秘境單車海洋藝術季」新主題活動,以單車騎乘路線及地景藝術串聯烈嶼鄉各重要觀光景點,營造豐富、有趣的探索秘境體驗。
  另外也推出創新旅遊計畫、獎勵包機計畫,並藉著YouTuber行銷宣傳,與知名YouTuber頻道「月曜1起玩」合作,其他還包括製作主題樂曲、積極參加臺灣各旅展、持續強化媒體行銷,宣傳觀光活動訊息、以及以新穎活潑的形式及系列報導方式,將金門的人物、特色、政策呈現出來,樹立人文品牌意象。
值得一提的,為活化金沙陽翟街區,形成帶狀旅遊景點,同時融入社區、青年創業,依「金門縣政府補助協同推展金門觀光發展實施要點」,公開徵求創意發想,由縣府公開徵求,讓業者、創業者提出創意發想,同時在不破壞主結構前提下,以10萬元以下之協同發展方案,按補助7成,自籌3成比率,由縣府進行審查與補助,去年試行期約3個月,在年底期滿後,今年也視實際營運概況與地方活絡情形,評估是否延續辦理,截至目前為止已有18家投標,12家廠商審核通過,並陸續進駐陽翟街區,逐漸形成商圈模式,帶動社區、青創與景區之活化利用。
另有關整合鄉鎮資源共同行銷部分,如烈嶼漂浮立槳SUP、金沙摩洛哥、金湖喊泉、金城石雕公園燈景,除整合局處、鄉鎮資訊外,也透過各式行銷管道宣傳曝光。
而針對政府資訊公開及相關考核機制,行政處表示,政府資訊因類別繁多,各有不同主管單位負責相關公開作業,其中委託研究、施政計畫、施政績效、向議會提出之施政報告、法規資訊及訴願決定等,由該處主辦。各項政府資訊公開之控管方式則視其性質,如府內之委託研究目前已控管撥付研究計畫之尾款時,要求委託案之主管單位應於公開研究成果始撥付款項;其他類別之政府資訊,亦由該處各科分別蒐整各單位資料後予以公開。另議員要求之委員會相關會議紀錄,彙整經各單位清查結果,計有常設性委員會計99個,經該處審查結果,55個會議紀錄建議公開,作為控管之基礎資料。
至於相關考核機制建議包括:1.應公開之政府資訊請各主管機關(單位)應於作成後1個月內上傳至各機關(單位)之政府資訊公開專區或其他公開之專區(如主管法規資訊系統)。2.行政處將不定期查核各單位公開情形,如經該處查核發現或經民眾、民意機關反映公開逾期者,應即上傳,若逾3個月者,承辦人、單位主管(機關首長)列為年終考績參考,年度內連續達3次逾期者,視其情節簽報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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