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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檢警詐騙增加 農曆年前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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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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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假冒檢警機關佯稱被害人涉及洗錢等觸犯相關刑責,必須監管帳戶以證明清白,並營造詐騙情境使民眾產生恐慌進而交付存摺、提款卡或匯款。對於此種詐騙手法,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建議家人間應互相關心與提醒,更勿任意聽從指示至銀行辦理約定帳戶服務,避免上當被騙。
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依據刑事局165專線統計近兩年是類假冒檢警機關佯稱被害人涉及洗錢等觸犯相關刑責的詐騙手法有增加趨勢,且財損總金額均逾新臺幣1億元以上,次分析最多被害年齡區間為66到68歲,較以往平均65歲上升,顯示高齡族群一直為歹徒下手目標,且每年農曆年前1至2個月為最高峰。
 縣警局刑大更以刑事警察局提供的案例進行說明,歹徒假冒檢察官向北部一名邱姓民眾表示涉及詐欺犯罪,需以房屋抵押辦貸款,將款項匯到指定帳戶,以證清白等語。邱姓民眾依指示將北市大安區精華地段的公寓設定抵押辦貸款後,歹徒食髓知味再增加洗錢罪名,致邱民抵押第2間房屋辦貸款,最後要求將款項以網路銀行方式並約定匯款帳戶進行大額轉帳,藉以規避現行非約定轉帳限額,惟事後被害民眾因本金與利息無力償還,致房產慘遭查封。
 另一名南部地區蔡姓民眾接獲假冒偵查隊長來電告知,稱其身分遭冒用領取保險金,該款項已遭購買黃金,為證明清白,需以黃金預供擔保等語,故蔡民購買5次黃金,達3公斤(市價超過500萬元),並依指示於巷口或橋下面交。直至家人接獲銀行來電關心時,其經詢問之下,整件過程才曝光。
 警方指出,這類詐騙手法,均利用民眾對於法律程序不甚熟悉,並以偵查不公開、涉及洗錢、詐領保費為由致其受騙上當。刑事警察局呼籲,一般民眾非屬偵查不公開原則主體,另建議家人間應互相關心與提醒,更勿任意聽從指示至銀行辦理約定帳戶服務,避免損害擴大,如有疑問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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