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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招收臺商子女轉學生 20日中午截止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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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高中109學年度第二學期招收臺商子女轉學生,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20日中午12時止上班時間,在教務處受理報名,逾時不予受理。
招考對象,高一、高二下學期轉學生。報名資格:(一)在大陸地區投資事業負責人或其所聘僱員工之子女,並具有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前述投資事業尚需具備經濟部投審會核准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二)外商在大陸地區所聘僱臺籍員工之子女,具備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三)以上均須出具家長於大陸地區任職3個月以上之在職證明文件。(四)凡符合以上報名條件者(以下簡稱臺商子女),始得為報名對象。
報名檢附文件:(一)報名表。(二)兩吋照片(三個月內)兩張,一張浮貼於報名表。(三)身分證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四)原就讀學校之學生證影本及在校成績證明。(五)戶口名簿影本及其他可資證明學生為臺商之子女者。(六)家長為臺商之相關證明文件(具備經濟部投審會核准立案之證明文件或外商證明,及家長於大陸地區任職3個月以上之在職證明文件)。
報名方式:(一)親自(或委託)報名:請備妥上述表件於上班時間洽金門高中教務處。(二)通訊報名:請檢附詳實填寫上述之報名表件,郵寄至:89345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94號「國立金門高中教務處註冊組」收。須於規定日期內寄達學校,方為完成報名手續。
考試時間,110年1月22日上午八時起至十二時。錄取標準:參加金門高中轉學考入學者,國文、英文、數學三科合計總分達120分以上,依總分高低,依序錄取,額滿為止;若考生成績,未符合上述之最低錄取標準,則學校得不足額錄取。錄取名額:每學期依該年級實際缺額辦理。(一)高二:26名。(二)高一:39名。錄取名單公告:110年1月25日,中午12:00前公告於金門高中網站。
金門高中表示,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學生因重讀、轉學或復學後,依其條件得申請本辦法第四條附表一或附表二之學費補助額度優於原學期已申請之學費補助者,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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