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如期繳納可享獎勵金 直撥退稅超便利
娛樂稅不論是自動報繳、查定課徵或臨時公演代徵人應繳納代徵之稅款,於繳納期間內繳納者,可依娛樂稅法第十一條規定享有代徵稅款百分之一獎勵金。金門縣稅務局表示娛樂業者如未繼續營業,應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果舉辦經文化部認可的文化藝術活動,娛樂稅可減半課徵。
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主管稽徵機關為各縣市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所以娛樂業者如欲辦理歇業登記,請填寫「娛樂業歇業申請書」,並加蓋商號店章及負責人私章,擲回營業地所在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辦理即可。金門縣自去年四月十六日起,民眾到縣府工商櫃台辦理商業設立、變更、停業、復業及歇業等登記,如屬娛樂業,亦可同時辦理稅務局之娛樂業代徵娛樂稅相關登記。
另逕行設籍課稅案件,民眾到國稅局申請營業人設籍等相關登記,屬娛樂業者,亦可同時辦理稅務局之娛樂業代徵娛樂稅相關登記,透過機關間代收代轉,民眾免再奔波至稅務局洽辦,歡迎鄉親、業者多加利用。稅務局提醒業者,如有歇業情形,依娛樂稅法第七條規定應於事前辦理登記,否則將違反娛樂稅法第十二條規定,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稅務局指出凡臨時舉辦音樂、舞蹈、戲劇及展演等文化藝術活動,經文化部審查符合「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規定認可者,除娛樂稅減半徵收外,還可免徵營業稅。但其活動舉辦人,應於演出前填具臨時公演申請書及檢附認可文件等,向演出地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減徵事宜,並於演出結束五日內,辦理剩餘票券繳銷手續。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不論是自動報繳、查定課徵或臨時公演代徵人應繳納代徵之稅款,於繳納期間內繳納者,可依娛樂稅法第十一條規定享有代徵稅款百分之一的獎勵金,並於每次繳納稅款時扣領,如果逾期繳納稅款,除無法扣領百分之一獎勵金外,每逾二日還需按滯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非常得不償失,所以如期繳納娛樂稅也是最聰明節稅的方式。
如果民眾有重繳或溢繳稅款時,稅務局表示均會主動辦理退稅,民眾如未約定直撥退稅帳戶,會以掛號方式郵寄支票給民眾,但常發生無人代收掛號信而遭退回,建議民眾申請直撥退稅,退稅款就能直接匯入個人帳戶,便利安全又可靠。稅務局也說明直撥退稅申請的手續很簡單,只要在退稅申請書上填寫同意轉帳的金融機構存款帳號,稅務局就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該帳戶內,免除民眾往返金融機構兌領支票的時間,不必出門退稅款就能輕鬆地存入帳戶,也不用擔心支票遺失,安全又便捷。另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稅務局辦理退稅,除直接撥入受款人指定帳戶外,係以掛號郵寄退稅支票或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支票,不會以電話通知民眾至提款機領取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