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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一季道安會報 設置路口號誌並非全然安全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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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今年第一季會議於昨日舉行,由縣府代理秘書長陳朝金與警察局主任秘書李智源接手主持會議。(楊水詠攝)

金門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今年第一季會議於昨日舉行,由縣府代理秘書長陳朝金與警察局主任秘書李智源接手主持會議。(楊水詠攝)

金門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一一○年第一季會議於昨天舉行,由縣府代理秘書長陳朝金與警察局主任秘書李智源接手主持;在第一階段會議中,首先進行上季(歷季)等會議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及討論列管事項,接著進行二項提案及一項臨時動議案討論,並均作成決議。至於第二階段會議,則有各項工作檢討及工作小組業務報告,專案報告的議程。
今年第一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會議於昨天下午二時於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在上季(歷季)等會議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及討論列管事項中,計十三案,其中「民眾建議瓊林圓環(環島北路)紅綠燈於上午七至八時啟動三色號誌」案,觀光處預定下個月底可完成,決議賡續列管外,其餘案件均同意解除列管的決議結果。
由觀光處承辦的「改善瓊義路開瑄國小前停車場路口道路標線,維護車行安全」案,已於去年十一月二日正式會辦工務處協助納入工程改善,工務處執行經武路(開瑄國小至瓊徑路口)暨環島南路33段(瓊義路口至尚義圓環)等道路改善工程,工程刻正進行中,預計今年七月前完工,路面標線改善部分,約於五月前進行。
至於有關民眾常反映道路施工何時完成?何時封層?執行單位為何?是否可製作醒目看板,讓民眾清楚知道工程執行進度。承辦單位工務處表示現行道路工程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規範,均需於工地現場設置工程告示牌,揭露工程基本資訊,並含每月執行情形摘要,將再請各工程主辦機關督促承商按月更新現場工程告示牌。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標案管理系統」,網路版之工程告示牌包含每月執行情形摘要,符合定期更新工程執行進度資訊揭露的需求,將研議連結公共工程公開資訊的可行性,以及將持續研議工程進度資訊之醒目揭露方案。
歷季會議提出鑒於地區圓環交通事故不斷,且用路人多無路權禮讓觀念,建請研擬改善措施或設置交通管制號誌,避免交通事故發生。承辦單位觀光處表示短期由觀光處先行設置槽化標線等改善,長期改善請相關單位就路型檢討可使圓環置中,使其發揮原本效益,如無明顯成效再考量設置號誌。其中,標線改善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全部完成,並提醒用路人行經圓環時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車輛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及「車輛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規定行駛,以維行車安全。在道安會報提案討論議程中,首就建議啟用陽翟統一超商路口號誌案,經討論後決議採在不啟動號誌運作情況下,就路口現況做簡易改善,將停等線及雙黃線往前延伸,將路口縮小增加行車視距,降低肇事風險。
至於道安會報提案討論第二案有關金城鎮民代表會第十二屆第四次定期大會提案建請於民權路、摩斯漢堡前路口設置紅綠燈及行人穿越道,以減少交通事故。觀光處審查意見:一、案址與民權路環島西路二段號誌路口僅距八十公尺,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二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幹道連鎖之前題需各路口間距超過二百公尺,路口過近容易造成道路貯車空間不足,恐造成車輛回堵,幹道交通號誌連鎖之效益將大為降低。二、經實地勘查路口車流狀況,民權路與金城新莊七巷路口車流量相差懸殊,未達設置標準。三、該路口因未達設置號誌要件,故仍維持現況;另行人穿越道部分,現地已繪設三組綠色骨材標線供行人使用;相關標誌標線均有設置,請依規定小心行駛。另依據交通部統計,金門縣一○八年度易肇事路段十四處,其中號誌路口為八處。基此,號誌路口非絕對安全,仍有賴駕駛人確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規定行駛,方能確保自身安全。
另在臨時動議,觀光處提出「環島北路后盤山路段,目前速限六十公里,惟往來車輛車速過快,危及村民行的安全,建議調降速限及設置測速照相機,以維安全」案。觀光處審查意見指出案址相關減速標誌、標線均有設置,但經評估未達設置號誌要件,不宜設置,但為有效嚇阻及降低路段車速。經會議討論作成盤山村路段速限六十公里調降至速限五十公里的決議,以維村民行的安全。
至於該案建議設置測速照相機事項,經討論後依警察局審查意見通過決議,警察局將責由轄區金城分局加強該路段之事故防制勤務,並利用現有雷射測速儀等機動測速取締,但長期以往,仍應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改正用路人駕駛習慣,降低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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