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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延後開學 縣府要求完備防疫作業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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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教育部公告,縣府教育處說明各級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延後開學日程,另為加強防疫,也請各校開學前務必完成校園環境消毒,確保校園環境衛生安全。(縣府提供)

配合教育部公告,縣府教育處說明各級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延後開學日程,另為加強防疫,也請各校開學前務必完成校園環境消毒,確保校園環境衛生安全。(縣府提供)

新冠肺延疫情持續發燒,教育部日前宣布,各級學校將延至2/22以後開學,為加強防疫,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除了要求各級學校完備防疫作業,也希望開學前務必完成校園環境消毒,確保校園環境衛生安全。
教育處指出,配合教育部公告,各級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開學日程調整如下:
1.高中以下學校(含高中)延後4天至2/22開學:原補課日2/20,配合上課時程已延後,仍為寒假期間,因此無需再補課,但大人還是要補班。
2.7/2為最後上課日及休業式,7/3暑假開始。
3.大專校院2/22(含)以後開學。
4.設於各級學校的樂齡中心、樂齡大學、社區大學及其他終身學習機構,2/22(含)以後開學/上課。
5.公立幼兒園(含專設)比照國民小學延後至2/22開學。
6.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等正常運作,加強防疫措施。
另大型考試日程及考試範圍,其中技專統測(5/1-2)及國中會考(5/15-16)考試日程不變,考試範圍將配合調整;大學指考原訂7/1-3延後至7/3-5辦理,考試範圍也不變。
而有關延後開學防疫相關配套,教育處說明,各級學校應於開學前完成校園清潔消毒及防疫物資整備,高中以下學校(含高中)統一由地方環保機關負責校園公共區域環境消毒;學校則負責校內上課空間及自備交通車之清潔消毒,消毒期間2/17-21校園暫不開放。至於大專校院於開學前須完成校園內及自備交通車之清潔消毒;消毒期間若開放校園空間,應落實實聯制及體溫量測。
家長也得比照規定申請防疫照顧假,高中以下學校(含高中)延後開學期間 2/18-21,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下列孩子需求,可申請防疫照顧假:1.12歲以下之學童;2.國中、高中、五專前三年,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另延後開學期間提供高中以下弱勢學生用餐協助,由縣市政府啟動關懷機制,並提供自主學習數位平臺資源,其中教育雲網站提供師生數位資源及平臺工具,可進行在家自主學習及學生線上自主學習課程:〈https://cloud.edu.tw〉,高中以下學校(含高中)延後開學應延長代理教師聘期,並給付薪資。
教育處也提醒各級學校於開學兩週內,學生進入校園須量測體溫,並持續實施衛教宣導,相關資訊可上〈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查詢,另請家長主動關心學生健康,出門前量測體溫。
此外,針對開學延後「各校畢業典禮何時辦?」,教育處說明,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及教育部第二學期延後開學規定,本縣國中小(含金城幼兒園)畢業典禮辦理時間分別如下:
1.國中畢業典禮6/9(含)之後辦理。
2.國小及金城幼兒園6/16(含)之後辦理。
3.畢典確定辦理時間,由學校依上項規定及各校行事曆安排。
4.畢業典禮舉辦時仍應依最新防疫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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