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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美影攝影比賽 即起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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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更生美影」攝影比賽正受理報名,拍攝主題為足以展現「更生」光明正向之意涵內容或更生保護實錄,歡迎對更生保護推展有興趣之社會大眾將實體照片、數位檔案郵寄或親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
 該項攝影比賽活動,係更生保護會為保護出獄人及依更生保護法應受保護人,使其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預防其再犯,以維社會安寧。藉由攝影活動,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影藝交流,端正社會風氣,邀請攝影愛好者捕捉更生保護推展成果,期待透過攝影展宣導活動,亦行銷創業更生人商機,促進社會大眾接納更生人,轉而提升更生人就業市場及謀職機會。
 活動參賽資格,包括:1.司法及矯正機關人員、志工;更生保護會及所屬人員等。2.更生人及其家庭成員等。3.對更生保護推展有興趣之社會大眾。(未滿20歲之參賽者,應由參賽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簽署有效參賽同意。)。至於攝影內容,拍攝足以展現「更生」光明正向之意涵內容或更生保護實錄。
 該項作品規範:1.每件報名作品應繳交報名表、實體照片、數位檔案(每位參賽者最多報名兩件作品),照片拍攝時間須於109年至110年之間,報名表內請填寫作品名稱及作品說明50字以內,以表達照片內之意涵。2.參賽實體照片作品請以8×12吋影像格式輸出(5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之檔案)。3.數位檔案作品請儲存於光碟片內(註明姓名)併同繳交;或以 E-MAIL傳送至tyc.aftercare@gmail.com信箱後,再致電03-3020722告知,以確認檔案傳送成功。
 收件地址:郵遞或親送「33058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四樓、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信封上請註明「更生美影-攝影比賽」字樣。
 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收件,郵寄或親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如採郵遞送件者,請以郵局掛號交寄,郵寄送達於截止日送達為準(非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自送件者,請於截止日之前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收件地點,逾期報名者不再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辦理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得獎名單預定於本年度11月公布於該單位網站,不另行通知,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預定110年11月至111年12月於桃園地方檢察署、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桃園市永平工商高級中等學校等地點展出。
 簡章下載: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http://www.after-care.org.tw/;洽詢方式: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03)3020722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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