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英語學習力 縣府補助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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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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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鼓勵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英語檢定考試,提升英語學習能力,特訂定有金門縣政府獎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英語檢定考試補助要點。
補助對象,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
補助標準,參加各類英語檢定考試且通過以下或同等級標準者,補助全額報名費。
(一)國小學生通過並達到CEF架構之A1級者。(二)國中學生通過並達到CEF架構之A2級者。(三)高中(職)學生通過並達到CEF架構之B1級者。(四)教師通過並達到CEF架構之B2級者。
同等級英語檢定考試以補助一次為限。
申請方式:(一)每年分為兩梯次申請:第一次為每年六月三十日前,第二次為每年十二月十日前。(二)申請補助者請檢附以下資料向各校教務(導)處提出申請,由各校統一彙整並驗證造冊後向金門縣政府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單獨向金門縣政府申請):1、英語檢定考試及格證明書影印本。2、各階段報名費收據或證明正本。3、CEF架構對照表。(三)每年度第一次申請(每年六月三十日)可連同前一年度尚未申請者一併申請。
經費來源,金門縣政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