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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為遊覽車業者爭回汰舊換車補助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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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籍立委陳玉珍在立院召開協調會議,為遊覽車業者爭回汰舊換車補助。(陳玉珍立委辦公室提供)

縣籍立委陳玉珍在立院召開協調會議,為遊覽車業者爭回汰舊換車補助。(陳玉珍立委辦公室提供)

 縣籍立委陳玉珍日前接獲地方遊覽車業者陳情,因環保政策及法規的修改欠缺事先的宣導,造成遊覽車業者錯失了汰舊換車補助,經陳玉珍的協助,在立院召開協調會議,持續追蹤,要求環保署重新審理,終於日前(19)日核准,為業者爭回應有的補助。
 陳玉珍立委辦公室發佈新聞稿指出,環保署為獎勵遊覽車業者配合降低空氣污染防治,原先規定在109年8月31日前的車輛已停駛、註銷、吊銷或繳銷牌照直接轉「報廢」,只要「報廢」時行車執照未逾指定驗車日,都可申請換車汰舊補助。
 109年8月31日修法後,車輛若屬停駛、註銷、吊銷或繳銷狀態,代表車輛已不堪使用或已經是無使用需求,依法規定不得於道路行駛,也因不符合環保署推動正常使用中的車輛污染改善之主要用意,所以不予補助。
 蔡姓業者於109年12月28日到金門監理所辦理車牌停駛「繳銷」登記,以為如往常一樣待辦理「報廢」後就可申報汰舊補助,承辦人員這時才告知申報補助的流程改變了;車牌辦理停駛「繳銷」登記者需先復牌驗車,驗車通過了環保署才會給予補助。
 又本項汰舊換車補助的新規訂,環保局在109年10月14日舉行了柴油車各類污染改善補助說明會,開會當天正好是旅遊旺季,遊覽車業者都無法到場,以致不知已修改了報廢的辦法,期間遊覽車公會也沒收到任何公文通報,而在辦理車輛異動時,也無相關工作人員告知申請汰舊換車補助的辦法、條件已經改變了。
 業者表示該車輛確實是還可以使用時辦理報廢的,監理站動態系統的行車Gps記錄可以證明,行照也沒有過期,其實環保署只需查詢監理所動態系統記錄,就可以清楚看到該車子在報廢的前一天還在載客使用中,完全是符合汰舊換車補助資格。
 陳玉珍表示,業者為了響應環保政策,降低車輛空氣污染,提供旅客一個更安全舒適的乘車空間,購買一台遊覽車的費用也不低,尤其在疫情持續蔓延中,小三通停航,旅客嚴重停滯、衰退下,業者還願意配合政府共同努力改善環境,然而令人遺憾的卻是在申請補助過程中,深深覺得公部門資訊的提供欠缺,部門間的協調不足,極其僵化、不友善,不符民眾的期待。
 陳玉珍再次的呼籲中央在制定交通、環保、醫療衛生等重大政策時能夠更加縝密、周全,顧及離島資訊的落差及地區特殊性,不要一直停留在以台北看天下的視角,那將擴大城鄉落差及發展失衡,對金門鄉親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另依據本縣環保局的說明,因應環保署柴油車污染改善補助要點修正,環保局於109年10月12日發函邀請地區遊覽車、貨運及砂石廠等業者參加說明會,「報廢前屬停駛、註銷、吊銷或撤銷牌照者,不予補助」即為當日說明重點;雖邀請地區70家業者但僅有3家出席,之前地區多數有申請補助的業者,於車輛報廢前都會以電話詢問申請注意事項。環保局自106年起協助環保署辦理柴油車污染改善補助,已審核撥款172件次,補助金額達3,983萬餘元。
 環保局感謝所有配合政府政策的業者,將舊的大型柴油車淘汰或者汰舊換新,共同為改善本縣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環保局另外提醒,如有收到相關公文不克出席,應逕向會議聯絡人詢問會議內容,以免漏失重要資訊而喪失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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