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召開縣務會議 研討多項列管案與提案

縣長楊鎮浯昨偕副縣長黃怡凱、秘書長陳朝金主持金門縣政府110年第3次縣務會議。(翁維智攝)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110年第3次縣務會議,縣長楊鎮浯說,縣議會臨時會開議在即,議會在審相關預算時當然有自己的考量和責任,請同仁在與議員互動時,一定要多做預算的溝通和說明,也請民政處務必確實掌握各機關向議會說明的時間表,避免讓府會陷入各說各話的困境。
另外視疫情是否趨緩,停辦多年的「世界金門日」活動是否恢復舉辦,要有相關的配套和預擬計畫,請副縣長先行統籌大陸金胞聯、旅台鄉親和海外僑胞的聯繫和協調等工作。
而針對車船處重提成立港務公司和浯江輪渡有限公司轉型評估案,楊鎮浯說,基於3個理由,2年前他在就任之初就一再提及「政企分離」、成立港務公司的必要性,第一個理由是因應發展海上觀光及資源整合需要,金門一定要有相應作為;其次,金門大橋通車後,浯江公司近50位同仁的安置問題要完善解決;最後,全台各區港務幾乎都已拆成管理和營運二個單位,但金門和馬祖因有特殊性,是全台港區唯二迄今尚未「政企分離」的地方,馬祖因量體小,航政和港政合一問題還不大,而金門的量體大,加上港務既有同仁編制不多,平日承擔港口建設管理已很辛苦了,如再要求服務品質及港口競爭力,實難兼顧,只有成立港務公司,才能有效提升整體的競爭力。
對此,楊鎮浯也提醒,不必拘泥於港務公司的名稱,若港務公司有其法定地位,就閃開它,可以達到上述3個政策目標就好,至於因成立港務公司可能引發中央不再補助碼頭的疑慮,他強調,這些障礙事實上都排除了,請相關單位再多花點心思,全力達成港務「政企分離」的施政目標。
會中也就上次會議9項主席指裁示列管案進行討論,其中,針對因氣候變遷及極端氣候,旱季時湖庫及農塘疏濬案,建設處指出,有關農塘浚深部分,該處已核定各公所110年度農塘浚深工程案件合計34處,所需款共2,100萬元整,由110年度災害準備金項下列支,並於去年11月函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爭取專案補助本縣農塘浚深費用計7,373萬元整。
而為因應旱災、用水、蓄水及抗旱等問題,該處也研擬因應措施如下:
1.監測作業:秋季高粱播種期為6月下旬至8月上旬,超過立秋雨量仍不足,將啟動免高粱前作機制,農民可取得契作小麥權利。
2.湖庫用水開放:高粱、小麥生長季期間20日內,累計雨量未達20公厘,請自來水廠開放湖庫用水供農業灌溉。
3.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天然災害發生後7日內,由鄉鎮公所提報縣府,如符合天然災害救助標準(農業損失達20%),農民可向鄉鎮公所受理災損申請。
另有關湖庫死魚問題,工務處說明,自來水廠於季節變化期間,將提前進行捕撈作業,以減少魚群大量死亡之情形,水廠也將委請專業團隊進行分析及評估,並依評估結果適時提報計畫爭取經費改善。此外,水廠目前也配合環保署進行「生物調控法在金門湖庫實施之可行性」之水質改善試驗計畫,提供相關水質數據及例年研究報告,後續也將配合建設處與水試所研擬之對策與方案進行改善,以減少魚群大量死亡問題。
而針對地區自行車路網擴充及優化,相關宣傳、導引、介接及指示QR code顯示旅遊特色案,觀光處表示,該處已印製自行車遊程摺頁,內容包含各鄉鎮路特色主路線、支線、重要景點及盥洗室等資訊,未來也將規劃以旅服中心額外提供打氣設備及提供裝飲用水之服務,並整合資訊於未來新版摺頁內容。
至於海岸線原有自行車道路網串接及新增自行車道可行性部分,因路線經過所需土地權屬除可能涉有公私有之別外,又公有地可能分屬如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公所、金防部等單位管轄,且相關資料地籍文件亦亟需進行蒐集、調查並整合等,特別擬就相關作法如下:
1.成立專責工作小組並指派參議級別以上人員為召集人,另邀集府內如工務處、建設處、公所及府外如金管處等單位,召開工作需求及分工會議以統合意見劃擬分工與策略實施等。
2.依相關需求辦理經費框列及徵選優良廠商委託進行可行性研究、以及爾後計畫執行經費籌謀等。
此外,2021年交通部訂為自行車旅遊年,中央匡列4年32億元,有關爭取預算以更新或升級K-bike之工作,該處目前已和交通部對接全力爭取建置補助和政策支持,另外也啟動單車友善計畫,鼓勵旅宿和貨運等業者建立單車友善環境,並規劃三條自行車自由行路線供旅客參考。
還有,針對行政院2月22日召開「金門地區首長聯繫會報決議事項續行列管案執行情形協調會」,討論「籌建金門縣腫瘤醫學癌症中心計畫案」、「金沙國小地下停車場暨地上體育館建設補助案」及「改善台金交通並促進金門觀光發展案」三項,其中,有關腫瘤中心設施設備採購及後續啟用營運計畫,衛生局說明,金門醫院已納入「建置金門縣腫瘤醫學癌症中心計畫」中;另空間利用部分,該院於今年2月已提報「住宿型長照機構暨放射腫瘤中心規劃設計」計畫書,規劃設計費新台幣558萬餘元,擬由本縣醫發基金墊付,但計畫內容未臻完備,將請金門醫院修正後儘速提報。
而針對金沙國小地下停車場暨地上體育館建設補助案中,學校用地是否可委外營運管理,教育處強調應以不撥用土地原則,並將管理單位移由縣府接手管理,但因涉及許多土地使用限制及取得途徑,目前正積極請相關單位解決土地使用問題之釐清。俟釐清土地使用規定,將再提送修正計畫報請教育部體育署爭取經費補助。
另有關臺金往返尖峰期間交通補助部分,觀光處表示,該處將依「金門地區首長聯繫會報決議事項續行列管案執行情形協調會」決議,並依行政處近日來函所示,將在4月底前研提計畫書送行政處彙整納入本縣五期綜建滾動檢討計畫,送行政院審議核定後,據以辦理。
昨日會中也就四項提案進行討論:第一案、審議廢止「金門縣政府辦理評鑑及輔導社區大學實施辦法」草案(教育處)。第二案、審議訂定「金門縣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辦法」草案(教育處)。第三案、縣府提請金門縣議會審議案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補助「養殖漁業振興計畫」項下金寧鄉西堡等3處出海口道路整建工程案」經費墊付(先行動支)案等7案(民政處)。第四案、「財團法人金門縣社教文化活動基金會」109年決算提案(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