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親獎孝行楷模選拔 即日起受理推薦
為發揚孝道精神,二○二一尊親獎孝行楷模選拔表揚活動業已開跑,受理機關、團體、學校或是個人自行推薦,至今年五月十四日截止收件,以期推廣孝道,獎勵孝心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的家庭,增進社會的祥和幸福。
這項由內政部指導,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主辦的二○二一尊親獎孝行楷模選拔表揚活動,孝行楷模資格需具有孝子內涵選拔標準之內涵、及有具體孝行事蹟足堪表率,選拔推薦組別分為學童組(十二歲以下)、國高中組(十二至十八歲)、大專校院組(十八至二十二歲或在學生)、成人組(六十五歲以下)、長青組(六十五歲以上),推薦程序由各機關、團體、學校、社區推薦孝子人選後,填妥推薦表及同意書並由該單位首長核定後推薦,於推薦日期內將推薦表及同意書(紙本一份及電子檔),依戶籍所在地送到或寄到福智文教基金會各地辦公室,金門縣收件處地址:10580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61號9樓,聯絡人柯姵安,電話:02-25453788#528,Email:peyan.ke@blisswisdom.org。
孝行楷模評選程序分初審、複審及決審,將表揚複選三十六位,獲頒獎狀一只;決選二十四位,獲頒尊親獎盃一座、獎狀一只,其中得獎之孝行楷模經同意後,推薦參加內政部辦理的全國孝行獎選拔和表揚活動。其孝行楷模評選標準:(一)、孝子評選標準出自《孝經》開宗明義章第一:a、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b、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二)、具體孝行事蹟具持續性。(三)、孝行事蹟符合下列選拔標準(可以複選):a、愛護自身,常保健康、注意安全,不染惡習、不交惡友。b、生活有目標,努力學習增長德行,多做善事、回饋社會。c、長年以愛敬之心事奉長輩,和顏悅色照顧長輩,家人相處融洽。d、父母有錯,好言相勸,數數勸說不厭倦,而且無損對父母的愛敬。e、父母在世,依禮侍奉;父母過世,依禮安葬、按禮追念。f、宣揚孝道,推己及人,讓人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g、其他符合孝道精神之特殊事蹟。
此外,福智文教基金會創辦人日常老和尚,深感傳統文化蘊含豐厚的心靈教育內涵,經常講述儒家精神,開示《論語》、《孝經》等四書內涵,闡釋「孝悌」是實踐「仁」的根本,因此福智文教基金會二十多年來,戮力弘揚「孝道」文化。近年來更是配合教育部、內政部一起推動表揚孝心孝行的活動,邀請社會各界機關、公司、學校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