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玉發光-藝術行銷活動」徵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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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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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即日起初選徵件,歡迎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繪畫創作者,年滿20歲(民國89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參與投件。
金門縣文化局指出,文化部所屬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競賽,徵選有潛力之藝術創作者,並扶植與行銷藝術家,提供創作發表之機會。參賽之作品不分主題及媒材限制,以平面繪畫作品為主,初選報名須提送6件作品。4月12日至26日進行初選作品收件,採網站線上報名。
「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總獎金達新臺幣57萬元,比賽徵選5位「璞玉獎」得主,每位最高獎金為新臺幣10萬元;入選7位,每人獎金1萬元。除了獎金之外,得獎後由主辦單位規劃相關工作坊、媒合會與作品評圖交流等活動,獲獎者也可經由比賽取得參與藝術博覽會及民間藝文空間展覽之機會。另外得獎者作品展覽期間亦會在藝術網站線上藝廊刊登銷售,讓無法到場的民眾也可以線上瀏覽,期望經由相關活動的推動,讓具有未來性之潛力藝術家能增加作品曝光度與達到個人行銷。
在藝術勇於「實驗與創新」的世代,在大眾面前秀出自己,是新銳藝術家需要經營著墨的。「璞玉發光—藝術行銷活動」秉持著品牌定位之精神,持續協助創作者,並包容不同的可能性,歡迎勇於挑戰的創作者來參與。初選報名即日起至「璞玉發光」主題網站連結報名網址,線上報名與上傳作品電子檔。更多活動詳情請上「璞玉發光」主題網站(https://artlight.nhclac.gov.tw/)查詢或電洽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推廣輔導組廖小姐(03)526-3176轉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