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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宣導 首站前進金寧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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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方法院前往金寧鄉公所展開宣導國民法官制度,讓全民透過審判程序實際參與。(李金鎗攝)

金門地方法院前往金寧鄉公所展開宣導國民法官制度,讓全民透過審判程序實際參與。(李金鎗攝)

為因應國民法官法將於民國1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司法院及所屬各地方法院亦迅速開始進行各種宣導國民法官制度之活動,金門地方法院首場於四月十四日前往金寧鄉公所展開宣導國民法官制度,藉由國民法官法的實施,讓全民透過審判程序實際的參與,來瞭解司法審判過程的確是透明、公正、公開化,消除社會大眾心中存在審判不公的疑慮,進而相信司法、信賴司法,有助司法公信力之提昇,達成司法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國民法官法業於109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8月12日總統公布,訂於1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符合相關條件者,原則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親自參與案件審理,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作出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為促進社會大眾早日熟悉新制度之內涵,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規劃巡迴全縣各鄉鎮辦理國民法官宣傳活動,首站前進金寧鄉公所四樓簡報室舉行。
金門地院積極配合推動新法,莊深淵院長特指示規劃辦理110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暨國民法官法宣導活動,第一場於14日下午前進金寧鄉公所4樓簡報室舉行。由院長莊深淵率王鴻均法官、書記官長李成在與相關業務科室主管到場舉辦認識國民法官新制度的介紹。邀請鄉公所各階層民意代表、調解委員、社區理事長、村長、鄰長、地方仕紳、鄉親共同參與。
院長莊深淵首先致詞感謝大家踴躍參與支持,並主講有關國民法官法制定緣由、國民法官的遴選條件與方式、權利義務、參與審理流程及最後如何形成判決等過程,希望透過現場簡報說明後,加深與會者對於國民法官新制之認識,積極提出預約申請,邀請法院人員實際深入各社區對民眾廣泛宣導。
莊深淵也表示,國民法官法的實行是司法刑事審判史上的重大變革,新制度將由6位平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合審合判,全國百姓只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並符合一定資格條件,將來都有可能透過電腦隨機抽選方式成為國民法官;因為時代已經不同,法院也已經不是古代的冷衙門,希望透過各不同職業階層的豐富經驗,帶給職業法官更廣泛的思考角度,讓司法審判能夠更接地氣,更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藉由國民法官法的實施,讓全民透過審判程序實際的參與,來瞭解司法審判過程的確是透明、公正、公開化,消除社會大眾心中存在審判不公的疑慮,進而相信司法、信賴司法,有助司法公信力之提昇,達成司法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會中也分享法官審案時之心路歷程與經驗外,並鼓勵民眾能踴躍參加金門地院即將辦理之模擬法庭活動;參與人員針對實施國民法官法後案件實際審判期間之長短、實施後法院有無執行檢討機制等事項提問,現場獲得院方逐一回應。
該宣導活動目的為使參與之基層對即將施行之國民法官法有基本認識,並將參訪法院的經驗及正確認知分享給更多民眾知悉,使其對於司法有正確觀念,讓民眾樂於親近司法,提升民眾對司法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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