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遺失111天後找回 失主感謝城警協助

金城地區一位民眾相機遺失111天,在好心民眾與熱心的警察協助下,終於物歸原主,失主也感謝拾獲人與警方的協助。(金城分局提供)
金城地區一位民眾相機遺失111天,在好心民眾與熱心的警察協助下,終於物歸原主,失主也感謝拾獲人與警方的幫忙。
金城地區一位民眾於109年12月間在自家門前花圃發現1台相機,但因急事赴台數月,日前返家時,才又發現這台相機,急忙連絡警方協助尋找失主。
金城分局金城派出所員警陳奕勳、章朝欽獲報後,起初因相機遺失時間較久,一時間苦尋線索不著,後來因相機顏色特殊(白色機身,黑色鏡頭),有所內員警機警回想起前幾個月有人於臉書社團發文請大家協尋類似的遺失相機,遂於臉書社團找出該則貼文,比對遺失物特徵都吻合後,與失主取得聯繫,物歸原主,失主喜出望外,在臉書社團貼文表示,相機經歷111天終於回來了,並感謝拾得人與警方的協助。
金城分局表示,民眾如果拾獲遺失物而無法通知遺失人領回時,應該交給警察機關辦理保管及公告,而遺失物品的民眾,報案後可經常前往「拾得遺失物網路公告」系統查詢,若有民眾拾獲送交警方的話,就可以知道所遺失物品是否已被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