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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減訟源 縣府辦調解人員業務研習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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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於昨日上午在金城鎮公所舉辦「110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於昨日上午在金城鎮公所舉辦「110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李增汪攝)

 為提升本縣調解人員法律素養與調解技巧,研習調解新知,金門縣政府於昨日上午在金城鎮公所三樓多媒體簡報室舉辦「110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縣府民政處長蔡西湖、副處長許一傑、金城鎮長李誠智等人,也都到場參與。
 本次研習參訓對象包括:各鄉鎮調解委員會主席、委員、鄉鎮公所民政課長及調解委員會秘書,以及縣府等辦理調解業務相關人員計80多人。
 縣府民政處處長蔡西湖向參訓調解委員和相關人員致意,感謝他們長期為疏減訟源所做貢獻,身為東道主的金城鎮長李誠智,感謝縣府團隊的用心與各調解委員的辛勞,肯定調解委員對社會和諧付出的重大貢獻,透過本次研習會,勉勵各調解委員與相關人員能學有所成,適時運用於日常調解業務中。
 此次研習特別敦聘金門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林中書講師分別講授「行車事故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讓調解人員可以對車禍調處有更深的認識,進而強化調解功能,提升調解效益。
 縣府指出,透過這次的調解業務研習會,委員可以將自己寶貴的經驗提出與其他先進分享及探討,達到彼此意見交流、教學相長,增加調解成功率,使民眾可以透過聲請調解解決,達到息爭止訟之目的,也讓司法資源可以獲得有效的運用。
 調解制度為民眾除上法院外另一排解糾紛管道,目前本縣各鄉鎮公所(除烏坵鄉公所因人數過少未設置)皆設有調解委員會,於受理民眾申請案件或由地檢署轉介案件後,安排日程由調解委員以集體或獨任方式進行調解。過程全部免費,且案件經調解成立送地方法院核定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非常值得大家多加善用此一制度,以疏減訟源、弘揚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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