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卓環國小校長遴選 5/28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1,480
字型大小: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經公告金門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簡章,出缺學校為金門縣烈嶼鄉卓環國民小學。報名日期及時間為110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時段08:00-12:00、下午時段13:30-17:30於縣府教育處學管科收件。
這項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由金門縣政府成立遴選委員會辦理有關作業事宜。參加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校長遴選。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條之任用資格,並具有金門縣政府(含前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核發之國民小學校長儲訓合格證明者。二、本年度任期屆滿之本縣國民小學校長或連任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國小校長。三、曾任本縣國民小學校長者。而參加偏遠或特殊地區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者,其資格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遴選審議程序:一、出缺學校:卓環國小。二、參加對象:110學年度僅卓環國小因原校長退休出缺,且依金門縣政府110年3月29日府教學字第1100022286號函調查,目前無現職校長欲轉任者,故參加對象為候用校長或曾任校長。
報名方式,檢具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辦理(委託報名者請務必填妥委託書),相關表件請逕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km.edu.tw)下載使用。
 遴選審議時間及地點:一、110年6月5日(星期六)於金門縣政府大禮堂。二、候選人審議順序於會前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承辦科逕行抽籤決定,次序及報到時間並公告於教育處網站,如有疑問逕洽承辦科。
 遴選指標:各遴選委員依學經歷背景、辦學理念與方針、詢答與反應、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或貢獻、儀表態度等指標綜合評定。
 遴選結果公告及聘任:一、遴選委員會依遴選程序以公平、公正方式選出校長後,由教育處依法定程序簽核聘任之,任期4年,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未依規定時限到職者,撤銷其聘任。二、正式錄取名單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頁公告(http://www.km.edu.tw)並由縣府函知各參加人員。
 而出缺學校因故無法於所訂期限前遴薦學校浮動委員者(含教師代表2名、家長代表2名),將由金門縣政府依實際需要指派適當人員擔任浮動委員。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