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調降受災事業等貸款利率 小頭家貸款要點部分修正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1,167
字型大小:

為促進小規模事業發展,協助取得營運所需資金,活絡經濟動能,創造就業機會,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表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一○一年訂定發布企業小頭家貸款要點,並為協助受災事業復建,減輕資金負擔壓力及協助新創、傳承創新事業取得營運發展資金,企業小頭家貸款要點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為去年二月份,此次企業受災事業之貸款利率均併同調降係為降低一般事業成本負擔,貸款利率依各項保證條件調降百分之零點五;另新創事業、傳承創新事業、受災事業之貸款利率均併同調降百分之零點五,並自即日生效。
縣政府建設處指出,企業小頭家貸款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內容,分別披露如后:
一、一般事業保證及利率;依承貸金融機構核貸作業規定辦理,必要時得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最高九成信用保證。貸款利率依不同保證成數計收如下:(一)、保證成數八成以上者,貸款利率最高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二點一二五,機動計息。(二)、保證成數在七成以上但未滿八成者,貸款利率最高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三點一二五,機動計息。(三)、保證成數未滿七成者,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個案情形決定。
二、新創事業保證及利率:設立未滿五年之新創事業,依承貸金融機構核貸作業規定辦理, 必要時得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一律九成信用保證,貸款利率最高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點五,機動計息。
三、傳承創新事業保證及利率:具營運創新、技術升級或轉型發展等資金需求,且提具傳承創新計畫書,經承貸金融機構認可之事業,必要時得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一律九成信用保證,貸款利率最高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點五,機動計息。
四、受災事業保證及利率:對於遭受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之災害者,持有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或經濟部委託之輔導單位出具之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依承貸金融機構核貸作業規定辦理,必要時得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九成信用保證,送保期間保證手續費,免向受災事業計收,貸款利率最高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機動計息。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