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縣府訂定教職員工申請居家線上教學辦公原則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點閱率:1,315
字型大小: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燒不停,因應教育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配合停課,並於5月25日宣布停課時間延長至6月14日止。有關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申請居家線上教學與辦公相關事項,教育處特別參考教育部相關通報,依據本縣各級學校教學現場特性,訂定教職員工申請居家線上教學、辦公相關原則如下:
1.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適度提高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人力,並強化各項防疫措施。
2.教職員工如有「懷孕」、「12歲以下子女須照顧者」、「實施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等情況者,可優先申請居家線上教學、辦公。
3.專任教師(教師未兼行政):以實施居家線上教學、多元教學為原則;低年級、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宜透過班級群組與家長、學生維持互動,或安排學生各類自主學習,或在家進行備課。
4.教師兼任行政與專職行政人員、約僱用人員:除說明2所述相關人員,其餘人員每周以到校辦公四個半天(含兩個全天)為原則(5月31至6月4日、6月7日至6月11日),其餘時間居家線上教學、辦公,到校時間由學校排定,請同仁共同配合。
5.無法執行居家線上教學、辦公之教職員工應到校執行教學任務或辦公。
6.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居家辦公期間視同正式上班,非防疫照顧假,且學校不得再要求其申請家庭照顧假、防疫照顧假而不支薪;惟教職員工如因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等事由未進行居家線上教學、辦公者,則依差勤相關規定辦理。
7.全民抗疫期間,全體同仁請勿於上班時間外出從事非必要活動,須與學校保持聯繫管道暢通,期間如需辦理個人事務者請依規定請假,學校如有緊急事務,同仁須配合返校處理。
8.授權學校行政人員對居家遠距教學教師勾稽查堂,倘經查堂發現未落實執行,則應要求立即恢復線上教學,經查第二次未落實執行,請教師改為到校進行線上教學,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9.停課期間,仍有部分同學到校,請學校妥為安排到校同學之安置與午餐。此外,教育處也建請教育部將受停課影響之相關教育產業納入援助及紓困方案,其中,包括本縣在地補教業者、本縣私立幼兒園業者、本縣學校午餐食材供應商、本縣所屬國中小外包廚工、本縣提供鮮乳廠商均列人補償之相關機構。
教育處也強調,後續將全力配合中央政策,落實防疫,並期待疫情早日結束,回歸正常教學。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