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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羅碼頭工上陸船交談 送隔離居檢14天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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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處啟動港口防疫機制,通報疾病管制署金門站等單位協同檢疫處理。(港務處提供)

港務處啟動港口防疫機制,通報疾病管制署金門站等單位協同檢疫處理。(港務處提供)

疫情升溫,金門至今仍維持0確診,各單位戰戰兢兢防疫,不敢鬆懈。不過傳出3日料羅港有一位碼頭工人在無充分防護裝備下,違規與到港陸船人員近距離交談。港務處據報火速啟動港口防疫機制,通報疾病管制署金門站檢疫後,將該碼頭工人帶往警光會館隔離實施居家檢疫14天,確保不會出現防疫破口。
港務處長何佩舉說明,3日上午10時許,料羅港巡檢員通報於在6-2號砂石碼頭,有一名碼頭工人登上從大陸石井載運石材抵金的泉州籍砂石船「成功91」,並在無充分防疫裝備下,與陸方船員在船艙外談話,違反不得近距離接觸的防疫規定。
何佩舉說,港務處接獲通報後即調閱監視器並立即通知疾管署,由疾管署派員執行開立「居家檢疫通知書」,CIQS等單位均派員協助。完成檢疫程序後,將該名工作人員送往警光會館實施居家檢疫。
何佩舉強調,外籍船舶進港,以人員不接觸、船員不落地為原則,若裝卸公司作業人員必要登小三通航線船舶作業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船方應於作業前、後執行必要之消毒作業(如舷梯、扶手)。
二、裝卸業者應嚴格控制登船人員數量,無特殊情況,禁止非作業人員登船。
三、裝卸業者應針對登船作業人員造冊管理,並加強追蹤該人員後續健康狀況。
四、登船作業人員於上船執行船務或公務作業時,務必配帶防疫口罩以維自身及他人安全,至於護目鏡、隔離衣及防護衣、手套部分則自行評估配置。
五、第一線作業人員以不接觸船員為原則,並與其他人距離保持室外至少1公尺,室內至少1.5公尺。若需船員配合時,應採取增加隔離或間隔等措施,避免與船員發生接觸,至於作業需船方確認部分,以透過通訊軟體等方式執行為原則。
六、嚴禁進入船員生活區域。
七、登船作業期間一旦發現船上人員或自身有發熱症狀,應立即停止作業,並通知醫護、疾管署等人員進行現場處置。
八、登船作業人員下船後,應於梯口進行消毒或乾洗手的措施,並避免與未登船之人員接觸。
何佩舉表示,將回顧監視器及現場巡查等方式檢視船舶作業是否有違反防疫作為之情形,倘有違反情事即通知業者改正,並通報航港局及疾管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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