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醫療及輔具費用補助 開放申請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醫療及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期讓身心障礙者自己自信的走下去。(楊水詠翻攝)
為讓身障者生活自主,輔具的使用必不可少。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醫療及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有需要的民眾記得「先提申請,核定後再購買」,讓輔具縮短你我的距離,讓自己自信的、勇敢的走下去。
社會處諮詢電話:(082)324648;金門縣輔具資源中心電話:(082)333629,或更多詳情請洽身心障礙者醫療及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金門縣輔具資源中心、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進度查詢、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輔具資源入口網網站查詢,獲得更多身心障礙者醫療及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的資訊。
縣府社會處說明,身心障礙者醫療及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對象:
1、設籍金門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達一百八十三日者。
2、申請補助項目未獲政府其他醫療補助、社會保險給付或其他相同性質(輔具器具)補助者。
3、曾申請輔具補助者,須已超過輔助器具之補助年限。縣府社會處表示申請應備文件,包括有下列各項:
1、申請書正本。
2、三個月內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並註明品名、數量、單價、申請人姓名、地址。
3、領據、印章。
4、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須有戶名及帳號)。
5、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現場查驗後歸還)。
6、戶口名簿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現場查驗後歸還)。
7、低收入戶證明。
8、委託書(親自辦理者免附)。
9、三個月內身心障礙鑑定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註明申請人症狀及所須輔具名稱)。
10、三個月內輔具評估建議書正本,須檢核者連檢核報告書。
11、照片二張及保固書影本。
縣府社會處也提醒身心障礙者醫療及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項目有「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金門縣輔具補助增列項目表」所訂之項目。它的申請方式:
1、請備齊文件後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或輔具中心申請。
2、未經評估及核定即先行購買者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