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4│6月農作及畜禽藥物殘留均檢驗合格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為確保地區農畜禽產品的安全,進行110年度4-6月藥物殘留檢驗。其中,農產抽驗13件送檢全數合格,而蔬菜196件送防疫所自行農藥快速檢驗,結果有2件不合格(一件已耕鋤未上市;另一件經複驗合格);地區契作小麥收割前採樣送驗全數合格。禽畜產品方面,共採驗77件送驗,結果均合格,防疫所敬請消費者可以放心選購地區自產之農畜禽產品及多支持使用地區所生產之生鮮蔬果。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指出,由於地區地處亞熱帶地區,高溫多溼,且地狹人稠,禽畜動物多採密集方式飼養,飼養過程中較容易發生疾病。因此,須使用藥品來預防或治療動物疾病,而謹慎合理使用抗生素,除可避免藥物殘留所造成的食品安全疑慮,亦可確保動物健康及有效防範細菌產生抗藥性,進而降低人類接觸受汙染食品的致病風險。
為有效監督養殖業者合法用藥,防疫所每年皆會派員或會同中央畜產會動物用藥稽查小組,執行畜禽產品安全衛生及畜牧場用藥品質監測工作。防疫所指出,今(110)年度4-6月已完成蛋雞場4場4件、肉雞場4場8件、肉牛2場8件、牛乳1場1件、豬血清14場56件等採檢,檢驗結果均合格,消費者可以放心選購地區自產之畜禽產品。
防疫所呼籲地區養殖業者,依獸醫師處方箋正確用藥,購買合法之藥品,並做好畜牧場清潔消毒及自衛防疫等措施,可有效遏止疾病入侵,進而降低用藥機率。同時防範藥物殘留及減少細菌產生抗藥性。防疫所會持續積極辦理宣導養殖業者正確安全使用動物用藥品,遵守停藥期規定,生產衛生安全之畜禽產品。
養殖業者如違反用藥規定將會依法受罰,防疫所也籲請養殖業者合法用藥,確保產品之安全。防疫所說明,核准之動物用藥皆訂有使用對象動物、用法用量及停藥期等規定,養殖業者應遵照藥品之核准範圍謹慎合理使用,以免發生不當藥物殘留。查獲違反使用規定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外要再次提醒業者,不得使用來歷不明或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違反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違規業者資料,請養殖業者遵守規範,以免違法受罰。
此外,為確保地區農產安全,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每年皆會執行農糧署「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及管制」計畫,辦理產地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工作,在農作物上市前於田間採樣,送至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農水產品檢驗與驗證中心檢驗農藥殘留。今(110)年度4-6月計抽驗13件,按月份批送至屏東科技大學檢測農藥殘留,結果均合格。而地區安全件則由防疫所自行進行農藥快速檢驗,共計檢驗蔬菜196件,檢驗結果2件不合格。其中一件馬鈴薯複驗不合格,已耕鋤未上市;另一件桃子經複驗後合格。而在地區契作小麥採收期間,收割前均由農試所監割人員採樣送防疫所進行農藥殘留快速檢驗,共計辦理1,396件,全數合格。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確保農作物安全衛生無虞,縣府推動安全農業,輔導農友正確用藥,使其對症下藥(使用推薦農藥)及適量的使用農藥(合理的濃度及安全採收期),在減少農藥之使用量,除了在病蟲害的防治外,也更注重提供消費者的蔬果是衛生安全無虞的。經行之有年之推廣,地區農友對農藥之使用觀念有極大之轉變,合格率亦有提升,也籲請鄉親多支持使用地區所生產之生鮮蔬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