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自立脫貧補助 申請
兒童是未來的主人翁,在求學的過程中,家長會期望讓孩子參加課後輔導及才藝課程,培育下一代可以有更多的專長,而在社會上,有一些弱勢家庭,因為經濟因素,致使子女無法得到更多學習機會。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縣府期透過辦理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就學子女自立脫貧補助,鼓勵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子女可經由多元學習管道,增進才藝及課業能力,提升社會競爭力,進而脫貧自立,讓努力更有意義。
此項的補助對象為金門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育有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且父母均進入職場者,以及金門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國中、小就學子女。它的補助標準包括下列兩項:(一)、幼兒課後留園延托補助;1、未接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之補助者。2、幼兒課後留園延托費用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千五百元、未滿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者實支實付,一年最高補助計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二)、國中、小學生每月最高補助課後輔導、才藝課程(美術、舞蹈、樂器等)費用新臺幣二千元、未滿新臺幣二千元者實支實付,一年最高補助計新臺幣二萬四千元。
其申請程序為:(一)、符合申請資格者,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書、本縣立案幼兒園明列留園起訖時間之支出原始憑證、領據、父母雙方就業切結書,或是本縣立案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支出原始憑證及領據,以及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按季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申請。(二)、鄉(鎮)公所查核後送本府(社會處)複核通過後辦理補助款核撥。諮詢電話:(082)322897,更多詳細資訊,請上金門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站查詢。
縣府社會處指出,縣府辦理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就學子女自立脫貧補助要點旨在鼓勵金門縣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父母能及早進入職場,充實家中經濟,提供幼兒課後短期托育之協助,並且鼓勵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子女經由多元學習增進才藝及課業能力,累積人力資本,提升社會競爭力,進而脫貧自立的施政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