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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弱勢族群 享機票等交通費補助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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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訂定辦法補助弱勢族群交通費,減輕縣內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經濟負擔,落實對弱勢者照顧的社福施政目標。(楊水詠翻攝)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訂定辦法補助弱勢族群交通費,減輕縣內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經濟負擔,落實對弱勢者照顧的社福施政目標。(楊水詠翻攝)

金門地區民眾及學生為到台灣就醫、就學等因素,往返於台金兩地交通費用,長期下來所費不貲,對於經濟弱勢的弱勢族群而言,亦是一筆沉重的經濟負擔,並造成其重大的經濟壓力。縣府社會處表示,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金門縣訂定有金門縣弱勢族群交通費補助實施辦法,以減輕縣內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對外交通費負擔,落實對弱勢者照顧的社福施政目標。
縣府社會處說明金門縣弱勢族群交通費補助對象,為現設籍金門縣且符合低收入戶戶內人口、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資格,得向縣府申請交通費補貼,補助額度低收入戶六千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六千元、中度以下身心障礙者四千元。
補助標準:
一、交通費補貼範圍以搭乘臺灣與金門之間航空機票(船票)及金門與廈門(或泉州)之間船票為限,其起迄點應有一方為金門縣。
二、同時具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身分者可擇優申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同時符合金門縣學生交通圖書文具補貼實施辦法請領資格者,應優先申請學生交通圖書文具補貼,如金額低於本辦法補貼標準者,再依申請其差額。
縣府社會處表示,該項補助申請方式於當年度使用後持票根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申領,經審查無誤後,當場發給現金補助,諮詢電話:(082)324648,或更多詳細資訊,請上金門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站查詢。同時,縣府社會處認為社會救助、照顧弱勢、是政府的責任,雖然無法面面俱到,但我們一直在精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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