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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種時間間隔均為10-12週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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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民眾接種疫苗。(衛生局提供) 金門民眾接種疫苗。(衛生局提供)
第二劑新冠疫苗接種時間表。(衛生局提供) 第二劑新冠疫苗接種時間表。(衛生局提供)

金門縣衛生局昨日表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調整現階段COVID-19疫苗之第一、二劑接種間隔,無論是AZ疫苗或莫德納疫苗,接種第一劑與第二劑接種間隔時間皆改為10至12週,請已接種第一劑的民眾,自行往後推算10至12週,便是可接種第二劑之時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為儘速提升國人COVID-19疫苗第一劑涵蓋率及我國群體保護力,並因應政策需要,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會議決議,調整現階段COVID-19疫苗之第一、二劑接種間隔,無論是AZ疫苗或莫德納疫苗,接種第一劑與第二劑接種間隔時間皆為10至12週。
衛生局表示,目前除第一類接種對象、國籍航空機組員及孕婦及6月9日至7月9日第一至第三類對象已接種第一劑莫德納疫苗者,第二劑莫德納疫苗維持於間隔至少28天後接種外,其餘已完成AZ疫苗或莫德納疫苗第一劑者,與第二劑之接種間隔皆為10至12週。
衛生局表示,請民眾檢視接種紀錄卡第一劑之接種時間往後推算可接種第二劑之時間,例:接種第一劑時間為6月16日星期三,則往後推算10至12週為8月25日星期三至9月8日期間可接種第二劑,屆時可逕洽本縣10間合約院所預約進行接種。另對於民眾有出國及就醫等急迫性須提前接種者,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機票等)或經醫師評估有就醫急迫性,各合約院所將酌情提供接種。
衛生局提醒民眾,民眾前往接種COVID-19第二劑疫苗前,應備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已遺失,民眾可返回第一劑接種之醫療院所補發,再完成第二劑接種;接種完畢務必保存好相關紀錄卡避免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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