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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鎮15位調解委員獲頒聘書 李孝光連任主席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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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光(右2)連任金湖鎮110年調解委員會主席。(陳冠霖攝) 李孝光(右2)連任金湖鎮110年調解委員會主席。(陳冠霖攝)
金湖鎮公所舉辦110年調解委員聘任證書頒發典禮。(陳冠霖攝) 金湖鎮公所舉辦110年調解委員聘任證書頒發典禮。(陳冠霖攝)

金湖鎮公所2日舉辦110年調解委員聘任證書頒發典禮,會中由鎮長陳文顧致贈感謝狀給陳金盛、李麗輝2位卸任調解委員,並新聘何國興、翁伸金2位調解委員,並頒發當選證書給連任調解委員會主席的李孝光,金湖鎮110年調解委員共計15人。
金湖鎮110年調解委員聘任證書頒發典禮2日在金湖鎮公所三樓會議室舉行,由鎮長陳文顧主持,並邀請金門縣政府民政處長蔡西湖、金湖鎮民代表會副主席林麗芬、代表蔡建立、李秀華、林嘉森、陳秀卿、洪海水與各里里長等嘉賓蒞臨指導。會中先行致贈調解委員陳金盛、李麗輝於7月31日卸任,由鎮長陳文顧代表致贈感謝牌、紀念酒及調解會主席李孝光贈送花瓶致意。
金湖鎮110年調解委員經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於110年7月27日共同審查並遴選調解委員,獲聘委員名單包括:李孝光、蔡壬癸、陳溢祥、蔡欽水、呂世榮、陳家興、黃秀珍、陳碧君、吳建業、翁秀真、蔡再團、吳安樂、薛辰汝、何國興、翁伸金等15位,調解委員任期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昨日並經調解委員互選結果,由李孝光榮任調解會主席。
陳文顧表示,首先感謝二位卸任委員,陳金盛委員自86年擔任調解委員至今年資有24年,並於105年當選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106年榮獲行政院長獎及106年金門縣縣長獎。另李麗輝委員自94年擔任調解委員至今年資16年,並於106年榮獲金門縣縣長獎、106年當選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感謝二位調解委員長年以來為鄉親及地方調解事務的努力和付出,並祝福卸任委員,生活美滿、身體健康。同時恭喜110年聘任調解委員,13位是留任、2位是新任,鎮公所調解業務能順利推動,要感謝調解委員們的付出與貢獻,調解委員是無給職,以其公道明理及熱心的個性,發揮該地方的影響力,解決鄰里或鄉親間排解摩擦和糾紛,促進地方和諧。同時感謝各界對調解會的支持和肯定。
民政處長蔡西湖代表縣長楊鎮浯出席,他表示,調解委員屬無給職,委員一生中有近半歲月都奉獻於為民眾排難解紛,擔任地方「公道伯」角色,數十年如一日,不僅對促進地方和諧、疏解訟源功不可沒,也是基層服務最穩固的一股力量。尤其調解委員是居中的協調者,不能有任何立場,有些委員即便看盡社會百態,也熟諳人情冷暖,但並不是每個案子都能順利達成和解,但他也相信,在調解委員的用心下,一定能有效解決紛爭。
金湖鎮代會副主席林麗芬恭喜獲聘調解委員並表示,調解委員會在地方上承擔很大的責任,都是深受敬重的地方賢達,長期扮演「公道伯」角色。處事保持中立、公正,居中協調,努力為雙方排解糾紛,解決問題,是促進地方和諧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
連任調解會主席的李孝光表示,感謝民政處、金湖鎮公所、金湖代表會以及各調解會委員的支持與肯定,調解委員會的功能,是在民眾彼此之間發生糾紛、衝突時,在進入法院訴訟程序前「替代性解決糾紛」的機制單位,透過情、理的分析,以法為基礎,來促成彼此之間的共識,解決分歧,而調解委員是無給職工作,委員來自地方各階層的熱心公益人士,平時忙碌於個人工作或生意,調解日時總是因公忘私、犧牲奉獻,且經過平時不斷地訓練與學習及經驗的積累,才能勝任職務。
金湖鎮110年調解委員會包括:
李孝光:連任主席,調解委員年資4年,於108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
呂世榮:調解委員年資23年,105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106年榮獲內政部長獎、107年榮獲行政院長獎、108年榮獲金門縣縣長獎。 
陳家興:調解委員年資21年,105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106年榮獲內政部長獎、108年榮獲金門縣縣長獎。
黃秀珍:調解委員年資16年,105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106年榮獲金門縣縣長獎。
陳碧君:調解委員年資16年,105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106年榮獲金門縣縣長獎。
蔡壬癸:調解委員年資12年,106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108年榮獲金門縣縣長獎。
陳溢祥:調解委員年資8年,106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
蔡欽水:調解委員年資7年,106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
吳建業:調解委員年資7年,107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
翁秀真:調解委員年資7年,107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
蔡再團:調解委員年資4年,108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
吳安樂:調解委員年資4年,108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
薛辰汝:調解委員年資2年,108年榮獲金湖鎮績優調解委員。
何國興:新聘委員,現擔任金湖分局義警分隊長。
翁伸金:新聘委員,曾擔任金湖鎮民代表會副主席、金門縣政府民政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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