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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麗治連任烈嶼鄉調解會主席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烈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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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第12屆調解委員會成立大會聘書頒發典禮,新任主席洪麗治、調解委員和各界合影。(許加泰攝)

烈嶼鄉第12屆調解委員會成立大會聘書頒發典禮,新任主席洪麗治、調解委員和各界合影。(許加泰攝)

烈嶼鄉調解委員會改選第12屆調解委員會主席,服務熱忱的洪麗治連任主席。縣府民政處長蔡西湖、烈嶼鄉長洪若珊、鄉代會主席方駿洋等各界向新任主席和調解委員表達道賀,感謝調解委會充當和事佬,解決鄉民的紛爭,促進地方和諧。
第12屆調解委員會成立大會聘書頒發典禮,在烈嶼鄉公所二樓會議室舉行,由鄉長洪若珊主持,金門縣政府民政處長蔡西湖、烈嶼鄉民代表會主席方駿洋、代表林長征及各村村長等來賓列席觀禮。
鄉公所指出,烈嶼鄉110年第12屆調解委員會委員12人,其中女性3名,男性9名,由具有法律或其他專業知識及信望素孚的社會賢達所組成。分別為:洪麗治:調解委員年資16年,榮獲104年縣長獎。吳奎新:調解委員年資20年,榮獲101年縣長獎、107年內政部長獎。洪金保:調解委員年資8年。陳無艷:調解委員年資31年,榮獲99年內政部長獎、100年行政院長獎、100年縣長獎、109年總統感謝狀。方媽義:調解委員年資4年。林英生:調解委員年資4年。洪有利:調解委員年資4年。吳明治:調解委員年資4年。林世忠:調解委員年資4年。洪天就:調解委員年資4年。洪崇禧:調解委員年資4年。洪春棋:新聘委員,曾任樹德科技大學副校長。
成立大會中,調解委員們也對地方建設發展提出多項建言,盼獲重視:洪金保反映烈嶼郵局道路左轉往東林及右轉八達樓子道路路口,建請設置車道分隔線,以維護交通安全。洪春棋關心氣候變遷的議題,仍當今世界各國或地區,所要面對的重大問題,低碳綠能的推動,若現在不做以後一定會後悔。而今「三分交通七分觀光」的金烈大橋即將通車,而烈嶼地區在配合觀光及低碳島的建構下,在大橋烈嶼端來設立「轉運站」確實有其必要和急迫性。他針對金門大橋烈嶼端「轉運站」選址建議:1、據聞目前大橋烈嶼端「轉運站」的選址,是設定在大橋烈嶼端下橋湖埔路左側約200公尺處的雷霆堡。全區的總面積不及0.5公頃,如此又怎能來做好轉運的功能,而區內有大半是私有地,租用或徵收不易,必然會影響全案運作的時程。而更為嚴重的是日後行車動線上必然會產生諸多的紛擾,給烈嶼湖埔路這條主幹道上的交通,帶來莫大的傷害,更何況「雷霆堡」,是否為國防部列管的「戰啟平封」之防空基地,在規劃之初更是應該要深入的來了解,否則,一切將徒勞無功,白忙一場。2、若把「轉運站」設置在車輛下橋後,正前方龍骨山測段555-1號約23公頃(227496.8平方公尺) 寬廣的「國有土地」上,則其間的效益及其可發展性,絕對遠超過下橋左側的「雷霆堡」數十倍。首先是,若「轉運站」設置在下橋車輛直行即可到達的龍骨山測段555-1號,則其間只須要透過1組雙向紅綠燈,車輛即可有效的來管控、來快速通行。再則就土地的撥用或徵收的相關問題上來看,若撥用全數均為國有的龍骨山測段555-1號之土地,妥適性與價值上,絕對遠超過這筆還須要來辦理徵收(半數私有地)「雷霆堡」內之土地。3、由於金門國有土地遠多於縣有土地甚多,所以在公共設施建置的選址上,第一優先選擇應該是國有地,再則才會是縣有地,也只有最後才會去徵收或租用私有地。依此原則,建議大橋烈嶼端的「轉運站」應該是撥用成本低、效益高的龍骨山測段555-1號23公頃之國有土地來建置,確實不應該選擇目前基地面積小又有私有土地且又全然無法發揮轉運功能的「雷霆堡」方案。
林英生建議:烈嶼黃厝仿雷區路段因海岸崩塌且近斷崖,金門大橋通車後,要禁止遊覽車等大型車輛行駛該路段,以減緩海岸崩塌及交通安全。吳奎新建議:烈嶼要學習鼓浪嶼,朝綠能島嶼、無碳島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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