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國棟調陞烈嶼公所秘書
烈嶼鄉公所發佈人事命令,現任烈嶼鄉公所行政課課長洪國棟調陞鄉公所秘書職務,繼續服務鄉公所。
鄉公所指出,洪國棟為烈嶼鄉人,民國48年次,民國76年擔任公職,先後擔任鄉公所村幹事、事務員、課員、課長職務,於原鄉公所秘書方小萍調職至金門縣政府後,擔任代理秘書一職,認真盡職的工作表現,獲得鄉長洪若珊的肯定,調陞鄉公所秘書職務,並自本(110)年8月1日生效。
洪國棟的學經歷簡介:國立高雄大學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畢業,83年金馬地區現職人員銓定資格考試丙等考試、89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考試及格,歷任金門縣烈嶼鄉公所村幹事、烈嶼鄉公所事務員、烈嶼鄉公所課員、烈嶼鄉公所民政課課長、烈嶼鄉公所行政課課長、烈嶼鄉公所代理秘書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