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員班招生 以取得證照及推廣水域安全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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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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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110年救生員班」將於8月28日至9月6日辦理訓練,招收名額以28人為限,歡迎年滿18歲以上(須足歲、未滿20需監護人簽章)。身心健全,具備救生技能的民眾即日起向縣立體育場游泳館繳交相關資料報名。聯絡人:李教練,電話:(082)321226。
由金門縣政府主辦,金門縣立體育場協辦,金門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承辦的這項救生員班,目的在於推廣水域安全教育、救生技術、新訓輔導取得「體育署救生員」合格證照及救生員複訓檢定換證。
金門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指出,本項救生員班即日起至本(8)月25日止受理報名,報名資格為年滿十八歲以上(須足歲、未滿20需監護人簽章);身心健全,具備救生技能。請至縣立體育場游泳館現場報名,繳交報名表(現場填寫)、二吋照片2張、身分證正、反影本、3個月內體檢表。
入學測驗時間為8月27日(星期日)晚上7時至9時;新訓時間為8月28日至9月6日(每日上課8小時,以課表為主)。而新訓協會檢定時間為9月6日上午8時至12時(檢定單位為中華海浪救生總會)。通過協會檢定後,由個人以網路方式向體育署報名金門考場10月18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體育署檢定(檢定單位為教育部體育署)。
另外,複訓時間為9月5日至9月6日(需取得BLS證明)。新訓輔導、複訓及檢定期間,學員門票及便當自理。本次開班人數以28人為限(新訓20員,複訓8員)。檢定場地在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館。
費用方面,體育場收費:新訓訓練費2,000元,複訓報名費500元。海浪總會收費:新訓證照檢定及發照費1,000元,複訓訓練、發證費3,200元。體育署檢定費2,700元(學科500元,術科2000元,證照費200元)。
測驗檢定及格核發「教育部體育署受認可單位」游泳池救生員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