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火藩當選金沙鎮調解委員會主席

金沙鎮第十二屆調解委員會,由王火藩高票當選主席,鎮長吳有家日昨一一頒發聘書給11位委員。(金沙鎮公所提供)
金沙鎮第十二屆調解委員會8月起上任,包括8位原任調解委員以及3位新任委員,經過委員票選,由王火藩高票當選主席。鎮長吳有家日昨代表頒發聘書給11位調解委員。吳有家表示,調解委員為無給職,扮演「公道伯」角色,居中協調、溝通,為民眾排解糾紛疏減訟源,而11位調解委員,熟悉地方事務,且皆經法院審查核可,將持續秉持熱心,服務鄉親。
金沙鎮公所表示,金沙鎮第十一屆調解委員會任期至110年7月31日屆滿,其中,主席陳榮華、調解委員吳有慶、陳諸侯於7月31日卸任。公所也特別打造專屬感謝牌、紀念酒,由鎮長吳有家代表致贈,感謝三位調解委員,盡心盡力為民服務,排解糾紛,增進地方和諧。另外,8位委員則續任,任期自110年8月1日起。
金沙鎮公所也說明,金沙鎮第十一屆調解委員會各委員原任任期已於本(110年7月31日止),8位委員續任,3位委員未續任,另增加3位委員,總共11位委員,經報金門地方檢察署暨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查核可,於110年8月1日起上任,新任期四年,至114年7月31日止。
金沙鎮調解委員會經各委員投票,由王火藩高票當選主席,為第十二任調解委員會主席,日昨也由鎮長吳有家,一一頒發聘書給11位調解委員,包括,主席王火藩,委員黃朝宗、蕭子華、楊意金、陳篤龍、王鈺筑、黃秀英、陳順德、陳再德、陳允義、吳成宗等11人。
金沙鎮公所表示,調解委員長期為無給職,扮演公道伯角色,不僅處事保持中立,且要居中協調,秉持公正,努力為雙方排解糾紛,解決問題,減少訟源,是促進地方和諧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
鎮長吳有家也指出,調委會由地方上公正人士所組成,針對聲請人及對造人雙方動之以情理,勸導相互退讓。
金沙鎮調解委員會11位委員們,皆熟悉地方事務,熱心服務,並抱持公正的態度,扮演著居中協調、溝通的角色,除了化解民眾間不必要的紛爭外,也節省走法院打官司的時間,達到疏減訟源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