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 申請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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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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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選拔旨在落實「志願服務法」,全面推廣志願服務精神,樹立志願服務標竿,地區如欲申請者請把握機會,在二十四日前將推薦表件送交縣府社會處參加選拔,經評定獲選者,將獲頒發獎座、當選證書及獎品。其申請所需文件有事蹟推薦表、戶口名簿影本、受獎人以往得獎獎狀、傑出成就、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等有關資料影本各一份。
由中華民國志工總會主辦的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今年邁入第二十四屆,表揚對象分為:(一)、模範志願服務家庭:家庭中二人以上領有政府所頒授志願服務紀錄冊,每人服務五年以上,服務時數達二千五百小時以上,直系親屬及其配偶服務滿三年三百小時以上,全家服務時數達六千小時以上。家庭成員依據戶籍證件除夫妻外,須為直系親屬或及其配偶。(二)、志工終身奉獻獎:志工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領有政府所頒授志願服務紀錄冊,投身志工服務滿十九年以上,服務總時數達一萬二千小時以上,目前仍投身於志願服務行列。
參加遴選評分標準:(一)、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成績計算分「服務時效分數」、「家庭成員分數」、「服務績效分數」三項,「服務時效分數」占40%,「家庭成員分數占20%,「服務績效分數」占40%。(二)、志工終身奉獻獎:成績計算分「服務時數」、「志工本人年齡」、「特殊優良事蹟、創新志願服務方案、成立志工服務團體」三項,「服務時數」占50%,「志工本人年齡」占25%、「特殊優良事蹟、創新志願服務方案、擔任過志工服務團體之領導幹部者」占25%。
另外,今年的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選拔在以推展志願服務,塑造志願服務文化,樹立關懷互助共識,促進社會之安定與進步,結合國際志工日活動,弘揚「一人志工、全家志工」、「一日志工、終身志工」理念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