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借用廁所打顧客 受傷民眾提傷害告訴
一名張姓民眾到「全家超商」要借廁所,結果與蔡姓客人發生口角糾紛,張姓民眾揮拳打傷蔡姓民眾,蔡民決定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將依法受理偵辦。
金城警分局副分局長楊智銘指出,金城警分局金寧分駐所於9月21日20時36分許,接獲110報案,前往金城鎮民權路「全家超商」處理糾紛案件,張姓民眾因欲商借「全家超商」廁所與蔡姓客人發生口角糾紛,過程中張民揮拳打傷蔡民,警方依法保全相關事證並進行調查,當下被害人保留告訴權,故依規定開立報案證明,昨(26)日主動聯繫被害人再次確認,表示欲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將依法受理偵辦。
金城分局也提醒民眾,若有糾紛爭執,應冷靜處理,切勿有暴力及恐嚇行為,對於任何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