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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辦理身障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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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落實身心障礙權益保障事項,昨舉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課程」,社會處長董燊為活動開場致詞。(縣府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為落實身心障礙權益保障事項,昨舉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課程」,社會處長董燊為活動開場致詞。(縣府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為落實身心障礙權益保障事項,昨(27)日在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課程」,邀請國立台南護理專科學校姚奮志助理教授抵金講授,現場有來自從事社會工作領域的專業人員、縣府各局處同仁及一般民眾等學員,共約80人與會。
縣府社會處長董燊在開場致詞時表示,人生而平等,不會因為身分、年齡、性別、地域、族群、身心障礙等原因而有所不同或落差。楊鎮浯縣長非常重視身心障礙者權益,縣府近年積極布建身心障礙相關福利政策,盼能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各項權利,促進身心障礙者能自立生活並充分參與社會,不會因障礙而有所排除或限制,進而創造幸福和諧的友善社會。
社會處表示,此次課程授課內容為倡議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意涵、概念及探討其重要精神。希望能藉由姚助理教授的豐富實務經驗與理論分享,使學員都能夠了解並重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的各項精神,如生存權、工作權、表達意見、接近使用各項資源等權利,進而促進身心障礙者之社會參與。
社會處指出,聯合國於2006年通過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台灣也已在201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21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影響全球身心障礙者之權利保障,也是聯合國所通過的國際性公約中,第一次用於保護身心障礙者人權的公約。其中公約的八大原則分別為:尊重固有尊嚴、包括自由作出自己選擇之個人自主及個人自立、不歧視、充分有效參與及融合社會、尊重差異,接受身心障礙者是人之多元性之一部分與人類之一份子、機會均等、無障礙、男女平等以及尊重身心障礙兒童逐漸發展之能力,並尊重身心障礙兒童保持其身分認同之權利。
而藉由講師的經驗分享,社會處也由衷期待學員能夠換位思考,切身感受,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運用於實務工作上,使身心障礙者能夠得到以人權為基礎的支持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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