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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適應就業服務員甄試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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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公告一一○年度身障職業重建相關計畫人員甄試計畫,將錄取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之職場適應就業服務員正取一名、備取一名,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七條就業服務員應具備相關規定資格者,均可在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將報名表送達縣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請註明聯絡電話、手機、通信地址及應徵職缺)。
此項甄試計畫職缺的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之職場適應就業服務員,其工作項目有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包含身障就業相關直接工作及行政文書工作,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其薪資依據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進用人力僱用資格條件及薪資規定及一○九年一月八日生效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薪資進階一覽表」所列業務輔導員第一薪階32,546元/月X13.5,另每月補助執行風險工作補助費一千元(不含自提之勞退金、勞健保)。
社會處表示,該報名表請逕至縣府網站下載,繳驗證件包括報名表一份、畢業證書及相關專業證照文件影本各一份、服務年資證明、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一份;其審格審查由社會處審查應試者資格,符合資格者另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錄取標準依甄試總成績排名,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優為排序,缺考者不予錄用。本考試總成績未達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至於它的進用期限:一、新進之一般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二、本職缺為中央專案補助經費所僱用之人員,若計畫結束或中央停止補助,則終止僱用關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縣府社會處說明本職缺按正取員額錄用,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保留三個月候用資格,縣府得視需要調整錄、備取人員進用職缺,如遇同樣應試資格之職缺,得自候用人員名單依序遞補,如對其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社會處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82)318823#6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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