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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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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的補助對象為補助設籍金門縣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一一○學年度私立大專院校就學補助,符合資格申請人可先向勞動部請二萬四千元補助後,再向社會處申請加碼補,最高一萬一千八百元之助學補助,並請檢附相關文件,請盡速於十月十五日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權益。
縣府社會處表示,金門縣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訂定在為減輕金門縣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國內大專校院者之經濟負擔,特自今年起開辦本項補助,針對設籍金門縣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且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者,或已領有勞動部核定「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之審核結果通知單者,採加碼補助。
它的補助金額比照公教人員子女補助標準,另外核給差額補助金。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備相關文件申請限內掛郵寄至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收(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若有疑問,可逕洽縣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電話:(082)318823轉分機62533。
社會處說明,縣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於受理申請後,將審查申請人所附相關資料,並將申請案以掛號函復核定結果,合格者依縣府會計程序將補助款項撥入申請人帳戶。同時,社會處提醒注意事項:1、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者,僅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申請人本人就國內大專校院者,不得提出申請。2、申請期間已逾社會處當次公告日或檢附之申請文件不齊全,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社會處不予受理。3、申請人檢附申請文件有偽造、變造、虛偽不實或失效等情事或不符合本補助規定之情事,縣府應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撤銷或廢止之,並以書面通知限期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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