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月 路口安全大執法

「交通安全月」為有效降低路口交通事故發生,警方將加強路口安全交通宣導。(縣警局交通隊提供)
10月是「交通安全月」,為有效降低路口交通事故發生,建立「路口停讓、以人為本」的交通安全文化,縣警局自即日起至24日加強路口安全交通宣導,10月25日起將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提醒民眾,汽機車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
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國交通事故有6成都發生在路口,肇事原因以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與闖越行人穿越道,以及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為主,而交叉路口行人死傷案件更是逐年攀升。為有效降低路口交通事故發生,建立「路口停讓、以人為本」的交通安全文化,縣警局自即日起至24日加強進行路口安全交通宣導,10月25日起將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縣警局提醒民眾,汽機車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除行經路口減速慢行遵守號誌燈指示行駛外,遇有行人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應禮讓;行人穿越道路要走行人穿越道,不要違規闖越道路,以避免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
「路口安全大執法」主要是針對本縣易肇事路口、路段執法取締,重點執法路口、路段為:1、金城鎮民生路、民權路口。2、金城鎮民族路、民權路口。3、金城鎮金城車站前路段。4、金城鎮國民黨黨部前路段。5、金湖鎮金湖車站前路段。6、金湖鎮環島南路成功路口。7、金沙鎮金沙車站前路段。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指揮穿越道路」等違規項目。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若汽機車不停等禮讓行人或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汽機車闖紅燈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或違規闖越道路,可處300元罰鍰。
汽機車遇有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不停等讓行人先行,取締原則以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警方攔查取締時會採全程錄影方式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