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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協力 縣府積極佈建在地友善托育環境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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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在地友善優質托育環境的營造,金門縣政府近年來陸續完成各鄉鎮托嬰中心的佈建。(縣府社會處提供)

針對在地友善優質托育環境的營造,金門縣政府近年來陸續完成各鄉鎮托嬰中心的佈建。(縣府社會處提供)

針對在地友善優質托育環境的營造,金門縣政府近年來陸續完成各鄉鎮托嬰中心的佈建。(縣府社會處提供)

針對在地友善優質托育環境的營造,金門縣政府近年來陸續完成各鄉鎮托嬰中心的佈建。(縣府社會處提供)

針對在地友善優質托育環境的營造,金門縣政府近年來除了配合中央政策推動,陸續佈建公辦民營托嬰中心,也積極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女化友善育兒空間計畫經費,期望藉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力,為地區嬰幼兒提供質優量足的托育服務。
縣府社會處指出,金門縣截至110年9月底未滿2歲幼兒共計1,887人,有鑑於近年來少子女化現象漸趨嚴竣,為鼓勵生育,營造平價及友善的托育環境,同時落實公共托育理念,縣長楊鎮浯也特別督促該處積極佈建托嬰中心,讓家庭的育兒方式可以有更多元的選擇。
社會處表示,縣府自108年起陸續佈建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其中,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其收托比為1:5,可收托人數為12名以上0-2歲嬰幼兒;而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屬於小型托嬰中心,收托人數上限為12名,其收托人數雖較少,但結合了托嬰中心與居家托育之優勢,收托比更達1:3,提供價格合宜、安全無虞、小型社區化的類家庭照顧模式,可說是麻雀雖小,但五臟俱全。
社會處也說,不論是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抑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縣府透過制定合理收托價格,提供優質托育服務,也透過活化空間修、繕建物,提供本縣家長具有在地化、近便性及優質之整合性托育服務網絡,降低家長經濟負擔與提升服務品質,及保障托育人員薪資。
社會處說明,托嬰中心收托對象為滿2足月至未滿2歲嬰幼兒為主,已收托之兒童達2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得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滿2足歲之當學年度9月1日。提供的服務項目則依嬰幼兒個別需求提供生活照顧、發展學習、衛生保健、親職教育及支持家庭功能、記錄兒童生活成長與諮詢及轉介及其他有益兒童身心健全發展等服務,目的是希望受托兒童能獲得充分發展之學習活動及遊戲,以協助其完成各階段之發展。
社會處指出,108年以前金門縣僅有小家秝公私協力托嬰中心,其托育需求供不應求,該托嬰中心更於108年歇業,縣府為避免服務無法銜接,乃由該處積極尋覓新據點佈建,108年9月完成金湖公辦民營托嬰中心(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武德新莊自強路21號),委由社團法人金門縣嬰幼兒托育協會承覽營運,可收托人數為79名;為使托育資源更加完善,更逐步規劃於各鄉鎮設立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或公辦民營托嬰中心,並積極申請中央補助款。
此外,金門西半島第1家,金城公辦民營托嬰中心也在今年5月啟用,位於金城綜合社會福利館1樓左側(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38巷12弄12號)的金城托嬰中心,可收托25名0-2歲嬰幼兒,另今年8月也先後完成金城東沙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烈嶼后頭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佈建,每處皆可收托12名0-2歲嬰幼兒。縣府後續更規劃111年於金沙鎮太武社區活動中心2樓佈建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以逐步規劃完善托育地圖。
縣府統計,金門縣目前有1家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私立羅伊頓托嬰中心),可收托100名0-2歲嬰幼兒,加上縣府已完成的金湖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可收托79名)、金城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可收托25名)、東沙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可收托12名)及后頭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可收托12名),共可收托228名0-2歲嬰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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