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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辦理合作社幹部研習 強化合作社經營管理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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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社會處辦理合作社幹部研習,邀請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科長林素珍抵金分享統籌輔導經驗。(縣府社會處提供)

縣府社會處辦理合作社幹部研習,邀請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科長林素珍抵金分享統籌輔導經驗。(縣府社會處提供)

為使金門縣依法設立的合作社幹部(理監事、經理)及聘任人員等,充分認識合作社相關法令、各幹部應負的職權(責)及有效推動組織運作,並強化合作社營運理念,金門縣政府社會處10月30日在縣府大禮堂辦理合作社幹部(含理監事、經理等職員)研習,邀請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科長林素珍,分享統籌輔導經驗,並探討「合作社經營成功條件與實務人員職責及使命」及解析「合作社的經營及管理」,讓與訓合作社人員獲益良多。
縣府社會處指出,金門縣依法立案之合作社共計14個,以有限責任成立的有9個,而以保證責任成立者有5個合作社,此次訓練課程即邀請合作社所屬幹部(理監事、經理)及聘任人員等參訓。
社會處長董燊代表楊鎮浯縣長感謝所有合作社所屬人員對於社務參與的熱情及辛勞,他並介紹經歷豐富的講師,同時表示縣府關注合作社的發展與運作,鑑於合作社選任人員往往因任期屆滿改選,對於合作社法等相關法規、理監事會議召開及職責、如何編列預算及審查報表因未能熟悉而致生困擾,因此辦理這項課程目的在使現行合作社選任人員及職員,能充分認識合作社法等相關法令及行使其職權,促進合作社健全發展保障社員權益;至於因應時代變遷社員已認為無存在需求之合作社,將另案輔導協助循序辦理解散等後續作業。
這項課程講師林素珍係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科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及法規知識,課程中她特別分享合作社事業經營成功條件及合作社的七大原則,從社務(社員的全力支持與密切參與、選聘任人員成為良好的分工合作團隊及表現民主精神並有效率的決策過程)、財務(正確財務表報與健全的會計制度、遵照國際合作聯盟所訂的財務原則)、業務(服務社員、造福社會、合作社間的合作)三面向探討。
另她也解析合作社的經營及管理,分別詳細說明合作社成立及社員出入社相關法令,組織選舉與罷免、法定會議之召開、理監事職權與職責,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讓大家認識合作社的本質,進而了解合作社應辦理及不得辦理之事項等,並教導實務會計程序、報表的製作、審核及提示結餘如何分配及公益金如何使用等規定,以利各項運作時更加順遂,促進合作社事業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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