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大提琴獨奏」與「小提琴獨奏」初賽今起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986
字型大小:

金門縣一一○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大提琴獨奏」與「小提琴獨奏」初賽實施計畫出爐,預定十二月四日假金門藝文中心舉辦,比賽組別分為國小B組及國中A、B組,自今(一)日起至十一月十五日中午十二時止受理報名,若未於截止日前完成報名程序者,縣府恕不受理。另,該初賽將從各項各類組成績最優前一人,代表金門縣參加在明年三月舉辦的一一○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
由金門縣政府主辦的金門縣今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大提琴獨奏」與「小提琴獨奏」初賽實施計畫宗旨在為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升音樂素養,以及選拔優秀學生代表金門縣參加今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它的初賽報名方式係以學校為單位送(寄)紙本報名,並檢附指定曲與自選曲琴譜,未依規定備齊報名資料者,可於十一月十五日截止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完成補件。
國小組參賽學生須為取得我國政府立案學校學籍之學生:1、.經政府立案公、私立國小之學生。2、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學校外籍學生及外僑學校之學生。國中組:1、經政府立案公、私立國中之學生。2、經政府立案國中補校之學生。3、經政府立案高中附設國中部之學生、4、經政府立案完全中學國中部之學生、5、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學校外籍學生及外僑學校之學生。
比賽預定十二月四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比賽組別:(一)、大提琴(Cello)獨奏,國小B組;國中A、B組。(二)、小提琴(Violin)獨奏:國小B組。至於其他個別規定事項:1、個人項目於全國決賽均辦理全區決賽。2、(一)、(二)二類比賽,每人限報名其中一類組。3、個人項目,得有不限身分之伴奏人員,換曲可換伴奏,惟進入舞臺之伴奏人員,累計不得超過三位。另,鋼琴伴奏可有翻譜人員。
比賽曲目規則:1、指定曲目為一一○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請參賽者依參加組別三首曲目中自行挑選一首為指定曲。2、演出曲目與指定曲目不符、應演出而未演出指定曲或自選曲者,均一律不予計分。3、指定曲應依規定之版本演出,不得擅自更改,如有違反者,各別評審得酌情予以扣分。4、個人項目自選曲不得為同一類組指定曲目內之曲目,違反者一律不予計分。自選曲得自行選(截)段演奏,或決定是否反覆演奏。總和演出時間為十分鐘,參加個人項目比賽一律背譜,視譜者不予計分。其獎勵名額:視各該組參加人數之多寡,決定評列名次之人數。報名人數在五人以下者取一名評列名次;六至八人者取二名;九至十三人者取三名;十四至十八人者取四名。評列名次者之成績,最低必須達到八十分,方得錄取,各名次均不列入金門縣超額比序採計。
至於全國賽代表權:(一)、各項各類組成績最優前一人,代表金門縣參加一一○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但總平均分數未達八十分者,不予參加全國決賽。(二)、代表金門縣參加全國決賽者,須於今年十二月十五日前簽具「參賽切結書」,未於期限內繳交者,視為自動棄權。同類組之學生得依成績次序申請遞補。
金門縣學生音樂比賽之實施計畫、指定曲目、賽程及最新訊息等相關資料,均公布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簡章索取可由教育處網站下載,或各校學務(訓導)處索取,各組比賽報到時間於活動前另行公佈於教育處網站,各組比賽抽籤順序,於賽前電腦抽籤另行函知各校,並請參賽者詳加參閱實施計畫,若仍有疑義,請電詢教育處社教科李小姐(電話:325630 轉62438)。另為珍惜資源,響應環保,主辦單位不印製比賽相關資訊,請各參賽學校及個人逕行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下載列印。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