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課程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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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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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消防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執行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為此,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訂於十二月中旬辦理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課程,即日起受理電話、傳真及線上報名。
金門縣消防局說明,此次訓練課程假國立金門大學舉辦,初訓日期為十二月十三日及十四日兩天,內容包括火災預防相關常識、消防安全設備操作、防火避難設施檢查、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以及消防防護計畫製定等,共十二小時的課程。
至於其複訓日期為十二月十七日,內容針對員工教育訓練及防火管理對策進行研討,課程時數共六小時。每期招收之學員人數各為五十名,額滿截止,詳情請見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網頁,聯絡電話:(02)2361-2119。傳真:(02)2361-6915。網址:http://www.119fire.org.tw。E-mail:feaf@ms24.hinet.net。
消防局表示,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訓練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且防火管理人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今年適逢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諸多場所無法順利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請金門地區各機關、學校及場所務必把握機會派員參訓,以利後續推動場所內防火管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