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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監察院糾正金門4兒少長期未入學案 縣府:歷經三任縣長 學生109年入學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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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關於監察院糾正金門縣一家四名兒少長期未入學案,金門縣政府昨天表示案為陳年個案,歷經三任縣長,因案家情況特殊導致從民國九十八年起讓家中四名子女長期未入學,實屬難解舊案。但,縣長楊鎮浯上任後積極關注學生就學問題,並在教育處前處長羅德水任內積極協調面對問題,期間召開多次跨單位聯繫會議,以及進行聯合家訪,與家長進行多次溝通後,終於排除萬難在一○九年完成學生入學及申請實驗教育計畫。
針對監察院糾正事項,縣府表示尊重,相關研議與輔導配套措施,縣府將依照監察院要求予以改善,另對於監察院新聞稿所指稱事項,縣府說明如下:
一、該個案從民國九十八年起先後未讓其子女接受國民義務教育,係因家長個人特殊教育理念所致,惟縣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警察局、社會處、學校等相關單位皆積極進行輔導與家訪,並願意提供申請在家自學及評量相關協助機制,更多次勸導其接種法定疫苗,惟種種行政支援措施皆遭個案家長所拒絕,經社工師與相關單位評估個案狀況後,基於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量,故採「輔導先行」措施,由相關單位持續透過家訪、諮詢等方式盼促進家長認同並協助個案入學,但經過多方嘗試後仍未達到共識,爰遂依強迫入學條例進行罰鍰。
二、侅案於民國一○九年,經教育處與學校多次溝通勸導後,個案家長始同意恢復學籍並申請實驗教育計畫,且經「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查通過後實施。未來縣府教育處及學校將持續透過定期輔導及訪視等機制,以確保學生學習權益。
三、縣府針對此案已成立跨單位聯繫小組,小組成員包含縣府教育處、社會處、警察局、衛生局、金湖鎮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及其所屬學校等,將針對該個案之輔導、裁罰、疫苗接種、身心發展評估等面向進行持續性的追蹤與處遇作為,以維護學生兒少權益。
金門縣政府強調表示,該案雖是陳年個案但縣府仍概括承擔並虛心檢討,對於監察院的糾正事項,將以兒童最佳權益為考量進行積極性介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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