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輔導及品質提升行銷計畫補助 11/30截止申請
為協助金門縣美食業者(餐飲業者、伴手禮業者與烘焙業者)整合內外部資源,推動產業經營輔導,金門縣政府推動「一一○年金門產業輔導及品質提升行銷計畫」,並以實質輔導模式協助業者轉型升級,凡符合具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美食業者(餐飲業者、美食伴手禮業者與烘焙業者),均可在十一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請,以提升企業經營力,再造競爭新優勢。
金門產業輔導及品質提升行銷計畫補助總案數十二案,其中二家各補助五十萬元,十家各補助三十萬元(視評選結果調整輔導家數)。每案政府補助款至多五十萬,至少三十萬,廠商自籌款至少為百分之十(例如:政府補助五十萬,廠商自籌款至少五萬五五五六元),總補助金額為四百萬元。
申請主題分為場域空間提升及產品開發/產品設計,主要內容分述如后:
一、場域空間提升:1.必備輔導內容:建立完整GMB(Google我的商店),若申請時無使用者,獲得輔導補助之業者,須在輔導案結案前完成導入與設立。2.申請內容:(1)場域改造內容:入口意象營造、空間主題牆設計美化、燈光氛圍打造、櫃台形象設計、動線導引規劃等有明顯改造差異的場域為主,品牌識別應用(如LOGO設計、名片、菜單、故事行銷、服裝等)則為輔。(2)設計團隊:須說明配合設計團隊及合作方式,若無設計團隊則須說明配合施工單位,並說明設計團隊或施工單位以往實績。(3)改造成效:改造前與改造後須有明顯差異說明(配合影片拍攝),預期提昇營業額。(4)科技應用:需導入行動支付,同時說明目前科技應用導入(填寫數位能力評估如O2O行銷、社群經營等)。
二、產品開發/產品設計:1.必備輔導內容:建立完整GMB(Google我的商店),若申請時無使用者,獲得輔導補助之業者,須在輔導案結案前完成導入與設立。2.申請內容:(1)產品開發/產品設計:新產品研發及包裝設計,且完成後可上通路販售至少半年或參加中央(如OTOP設計大賞)或地方設競賽為主,品牌識別應用(如LOGO設計、名片、菜單、故事行銷、服裝等)則為輔。(2)設計團隊:須說明配合設計團隊及合作方式,若無設計團隊則須說明配合製作單位,並說明設計團隊或製作單位以往實績。(3)產品應用:須提出預計上架通路及預估營業額,或是參加中央或地方產品設計競賽。4.科技應用:需導入行動支付,同時說明目前科技應用導入(填寫數位能力評估如O2O行銷、社群經營等)。
至於其申請送件期限至十一月三十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止,可採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亦可親送至縣府建設處工商科三樓陳小姐;申請業者應備妥下列文件:1.專案輔導申請文件檢查表一份。2.受輔導業者承諾同意書一份。3.實質輔導報名表一份。4.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提供)同意書一份。另申請金門產業輔導及品質提升行銷計畫應注意與配合事項有:(1)、申請業者之受輔導標的並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2)、申請業者對金門縣政府如有違約之舊案無財務責任未清情況。(3)、計畫開始之日期應以簽約完成當天為準。(4)、受輔導業者於專案執行期間,如有與合約所附之計畫書所列事項有所變更時,應報告敘明相關變更理由與內容備查,如有重大變更時,再由計畫專案小組提請審查會議總召集人核可。(5)、執行期間,專案輔導窗口得於專案執行期間不定期安排查訪,倘發現有異常情況或違背契約規定者,得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倘業者未能於限期改善或仍有異常情節重大者,得由專案輔導窗口提報審查會議,經裁定屬實者,得予以終止計畫及解除契約。(6)、專案計畫結束後一年內,申請業者及輔導單位應配合金門縣府相關專案成效追蹤,並參與相關成果發表與展示等活動。(7)、不得以相同或類似本計畫重複申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8)、各項經費支出之相關憑證,皆需填寫完整,並與計畫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