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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法院陳抗 地院發表聲明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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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一位劉姓民眾因家事事件訴訟,本(11)月16日到金門地院出庭,他因不滿金門地院魏姓法官不看卷就來開庭,並質疑她的問案態度不好,步出法庭時喃喃自語宣洩情緒,卻遭法警曲解為辱罵法官,昨日他到地院門口拉白布條抗議,要求公開道歉。金門地院也做出回應,強調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不當外力影響。
 關於這起陳抗事件,金門地方法院說明指出,該院110年度養聲字第1號家事事件,當事人於11月16日到院開庭,庭訊中法官請其暫時退庭,當事人於步出法庭之際,初步瞭解疑似因對庭訊過程不滿意,即喃喃自語並口出三字經,宣洩情緒,執庭法警誤以為是在辱罵法官,以致產生誤解,當事人於昨(19)日上午召集民眾到院抗議,該院聲明如下:
一、本案為認可收養未成年子女之家事事件,依法不得公開審理。法官依家事事件法進行調查程序,此係認可與否前之必要作為,綜合事實調查結果,以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作為將來裁定之基礎,符合家事事件法之立法精神。又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不當外力影響,仍將秉持相關法規及最有利於子女利益方向審理,不受上開陳抗事件干擾。
二、本院法官以外同仁於執行職務時,有無違反相關規定或便民、禮民之原則,本院內部現正循法定程序處理中。
 三、至於陳抗內容請求公開播放法庭錄音乙節,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於法不合,但當事人仍可循該法之規定,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但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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